济南市长清区法院:以湾为界解两难 温情执行化干戈
地方法治 | 2025-12-17 16:55:17
“多亏法官同志耐心调解,既让我能继续租种土地,也没亏了村集体,这事总算解决了!”72岁的吴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近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用耐心与智慧,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

事情要从2024年初说起。某村委会将吴某诉至法院,主张吴某长期强占村西南角2亩土地,请求法院判令吴某清除地上植株、返还土地。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某村委会的诉讼请求。该案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吴某拒不履行义务,某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工作刚启动,就遇上了“硬骨头”——被传唤至法院的吴某情绪激动:“这地我种了十几年,村里不能说收就收!”回到家中后,吴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不是简单的‘一执了之’,得找到矛盾的根儿,才能真正化解问题。”执行法官召集团队干警商量对策,“咱们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好,这起纠纷因地而生,要想办法‘就地而解’。”
首次现场:释法说理缓情绪
第一次来到案涉土地现场,执行法官对照判决书中的四至范围,给吴某逐一指认:“吴大爷,您看,这就是判决里确定的需要返还的土地范围,咱们先把边界弄清楚。”随后,他又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耐心解释道:“土地承包得有合法手续,这是法律规定,不是村里或个人说了算。”听着法官耐心释法,吴某的情绪渐渐缓和,但一旁的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却说道:“法官,这地村里想要包给别人,要是收不回来,集体利益就受损失了,必须按判决执行!”首次现场沟通,虽缓解了吴某的对立情绪,却未能弥合双方分歧。
二次现场:情理结合问需求
“吴大爷年纪大了,又有情绪,咱们得找个能跟他好好沟通的人。”执行法官想到了吴某的女儿。第二次现场,吴某的女儿如约到场,一见到父亲就劝道:“爹,法官同志也是为了这事好,您别光钻牛角尖,听听人家怎么说,也说说您的想法。”在女儿的劝说下,吴某终于敞开心扉:“我不是故意不还地,这地我种了十几年,靠着这块地能增加点收入,对这块地也有感情,我其实想租下这块地继续种。”了解到吴某的核心诉求后,执行法官立刻跟村委会主任沟通:“主任,咱们能不能考虑吴大爷的实际情况?他愿意承租,既不影响集体土地流转,也能解决他的生活问题,这不比强制执行更稳妥?”可村委会主任却摇头:“之前已经跟别人先谈过了,要是给了吴某,没法跟人家交代。”案件再次陷入停滞。
三次现场:折中方案达和解
“能不能找个折中办法,既保障村委会的集体权益,又满足吴某的承租需求?”执行团队再次开展研判,执行法官提出一个新思路:“案涉土地中间不是有个湾吗?要不以湾为界,东面的土地让吴某继续承租,西面的土地按判决清除返还,这样村委会也能跟新承包人交代,吴某也有地可种。”第三次现场,执行法官把这个方案摆到双方面前:“主任,西面的土地面积够给新承包人,东面留给吴大爷承租,既不影响村里的承包计划,也解决了历史矛盾;吴大爷,您承租东面的地,得按村里的规定交租金,也得保证不违规使用,您看行不行?”
听着这个方案,吴某表示:“只要能让我接着种,交租金没问题,我保证按规定来!”村委会主任也琢磨起来:“以湾为界,确实能两头兼顾,既不违约,也能化解矛盾,村里开会商量下,应该能同意。”
经过反复磋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吴某清除案涉土地西面(以湾为界)的树株并返还村委会,东面土地由吴某按村集体土地承租规定继续承租,定期缴纳租金。双方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握手时,吴某激动地说:“谢谢法官同志,你们不仅讲法律,还讲人情,帮我解决了大难题!”村委会主任也笑着说:“这样的结果最好,既维护了集体利益,老吴的诉求也满足了,实现了双赢。”
(长清法院)
责任编辑:王相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