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竟成“骗车” 淄博淄川公安揪出“两头骗”犯罪团伙

地方法治 |  2025-12-17 16:53:00 原创

王均生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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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车为幌子从租赁公司租取车辆,再通过伪造手续设局,将车辆转手抵押变现,本以为是“空手套白狼”,殊不知最后反倒套牢自己,终究难逃法网。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洪山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公司多辆高档轿车被承租人以租车名义开走后,对方却擅自用于抵押贷款,公司多次联系承租人无果,才察觉被骗。涉案车辆价值累计近百万元,企业经营受到直接影响。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足案件实际,精准梳理侦查思路,排查锁定案件关键线索,全力推进案件侦破,坚决守护企业合法权益。一方面通过租赁公司提供的信息,调取涉案车辆定位数据,实时追踪车辆移动轨迹,还原车辆从租赁到流转抵押的全流程路径,锁定车辆最终藏匿区域;另一方面聚焦资金流向与人员关系,深入开展资金链条核查,细致梳理涉案人员社会交往、资金往来记录,逐一核实关联人员信息,逐步摸清团伙成员构成、分工及作案模式。

随着侦查工作不断深入,涉案团伙4名犯罪嫌疑人身份、活动轨迹及赃物去向全部明确,收网时机成熟。办案民警果断制定抓捕方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将邹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现场追回奥迪、宝马、奔驰等涉案高档车辆3辆,同时查获嫌疑人用于实施诈骗的伪造车辆行驶证等涉案物品一宗,彻底斩断该诈骗链条。

经审讯,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蓄意作案,先以正常租赁手续从汽车租赁公司骗取高档车辆,随后通过网络渠道找人伪造对应车辆的行驶证等证件,凭借伪造证件隐瞒车辆真实权属,以车辆抵押借款的方式非法获利,形成“租车-伪造-抵押”的诈骗闭环,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目前,邹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王均生   通讯员  孙孟德)

责任编辑:王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