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茄子,泰安一公司被罚5000元!
大众新闻 王洪涛 2025-12-18 17:53:15原创
12月15日,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泰安煜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茄子案,具体内容如下:

案件名称:泰安煜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茄子案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茄子
处罚种类: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条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泰安煜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91370921MADKAD0T6X
法定代表人姓名:田峰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伍拾陆元整(人民币756.0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人民币5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仟柒佰伍拾陆元整(人民币575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6月24日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方式或者到泰安市内任意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缴清上述款项。
救济渠道: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泰安市内任意一家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涉案产品控制:无
处罚机关:岱岳区市场监管局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王珂)
(大众日报及大众新闻客户端欢迎各界投稿,提供线索,包括文字、照片、短视频,文字投稿务必配上照片、短视频。泰安新闻素材请投大众日报泰安记者站电子邮箱dzrbta@126.com,热线电话:05388011909。来稿请务必注明作者、手机,以便进一步联系。)
责任编辑:王洪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