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出台《德州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

地方法治 |  2025-12-19 17: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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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府规章《德州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德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22条,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启用关闭、评估监督等全链条进行规范。一是明确规划要求。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明确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前的评估程序与编制要求,将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一管理,统筹布局各级各类避难场所。二是加强场所建设。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和要求,推动应急避难资源和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及城乡基础设施等融合共建、综合利用。三是强化场所管护。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共同推动应急避难场所管护工作,确保标志标识清晰、设施设备维护及时、应急疏散通道畅通。四是严格监督评估。建立避难场所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对避难场所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适宜的应急避难场所设立退出机制。

《办法》的出台将为德州市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德州)

责任编辑: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