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曝光一批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中的典型案例

大众新闻 杨秀萍   2025-12-19 22:27:40原创

12月19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新闻发布会,曝光一批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中的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涉及地理标志保护、商标侵权、肉制品掺杂掺假、食品非法添加、计量器具作弊、电动自行车安全、违法广告等行为。

其中,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夏邱镇小驴哥驴肉火烧店经营掺杂掺假肉制品案。当事人用马肉冒充驴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存在掺假掺杂、以假充真问题,因当事人非法经营涉案金额超过1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山东好合宜食品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生产销售侵犯“地理标志产品”的粉丝案。当事人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生产侵犯“地理标志”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烟台一龄博士营养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通过网络和线下材料对经营的饮料、压片糖果宣传具有疾病治疗功效,构成对商品性能和功效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莱阳佰和植物油有限公司使用地秤过程中为地秤增加作弊装置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计量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以使用遥控器来控制称重显示控制器的方式,与他人合谋通过提高过磅数、虚增油量从中谋利。依据《山东省计量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福山区清洋豪爵摩托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电动自行车产品非法改装电池容量并出售。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孙某某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销售含有有毒、有害“麻黄碱”的减肥产品,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辛某某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案。当事人在抖音和朋友圈推广销售液体敷料产品用于注射减肥,对多名消费者造成损害,且涉案金额较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山东华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当事人在以“出口”名义组织生产的咖啡产品中加入“去甲基他达拉非”成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王某某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当事人在变更经营地址后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同一地址注册经营12家外卖店铺进行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烟台晏王食品有限公司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案。当事人使用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酵母复合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红曲红”进行食品加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及原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大众新闻记者 杨秀萍)

责任编辑:林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