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不行?“刑”!
地方法治 | 2025-12-20 16:18:29
瓶装液化石油气
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经营和运输都需要严格审批
但是许多商家为了赢利
选择铤而走险
……
如此操作
不仅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12月16日
利津县公安局
破获一起无证售卖液化石油气
涉嫌非法经营案件
扣押瓶装液化石油气23个
液化石油气744.55斤
案件回顾
近日
经侦大队联合盐窝派出所
在开展燃气领域“三黑”线索摸排工作中
发现盐窝镇黄某某
存在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
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前往现场
将黄某某当场抓获
扣押作案车辆2辆
瓶装液化石油气23个
液化气744.55斤
以及倒气泵、电子秤、推车等作案工具



经查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
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和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情况下
私自充装液化石油气
驾驶车辆送到客户家中
从中赚取差价
非法经营数额13万余元

经讯问
黄某某对其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
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
黄某某已被利津县公安局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利津公安提醒
液化石油气属于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储存,一旦操作不当极易造成气体泄漏、引发火灾或爆炸等重大事故。
国家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方面均有严格的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充装、运输、贩卖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手续后方可进行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不能将液化石油气当做普通商品自行买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达到情节严重,则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广大居民和餐饮店经营者应从具有燃气充装、销售、运输资质的正规渠道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燃气灶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四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营公安)
责任编辑:李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