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两类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重点

大众新闻 付玉婷   2025-12-22 18:09:38原创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加快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按照投资方向和领域,政府投资基金主要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创业投资类基金,《意见》分别明确其功能作用和支持重点,同时提出大力培育耐心资本。

其中,产业投资类基金要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强化产业培育和产业链协同,重点投资“十强产业”项目、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产业集群优势项目,助力打造一批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集群,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创业投资类基金要聚焦“十大创新”,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重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项目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助力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结合山东省资源禀赋,政府投资基金要加强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等长期资本对接合作;在政策范围内,基金可通过接续投资、滚动投资、合理延长存续期等方式,支持需要长期投资的领域,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产业投资类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5年。创业投资类基金可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20年。基金投资项目处于上市辅导过程中或上市禁售期的,可视情况适当放宽存续期限制。

黄河三角洲 资料图

《意见》明确,设立政府投资基金要经充分评估论证并实行分级审批管理。设立省级基金报省政府批准,设立市级基金报市政府批准,设立县级基金应提级报所在地市政府批准并严格控制新设基金数量、规模。不同层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的,由最高层级政府履行审批程序。市级、县级新设立基金应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向省级财政部门报备。除以上情形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以财政拨款或自有收入新设基金,已设基金要纳入全省政府投资基金体系统一管理。

山东政府投资基金将主动对接国家级基金,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争取出资等方式,优化基金出资结构,形成资金合力。鼓励市级、县级基金积极对接省级基金,通过推荐本地优质项目或采取合作设立子基金等方式,共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构建科技重大项目前期研发与政府投资基金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联动机制。

据介绍,财政等职能部门将根据政府投资基金发展规律和项目投资特点,完善免责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建立健全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不能仅以正常投资损失作为启动责任认定程序或追责的依据,对勤勉尽责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等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支持。

(大众新闻记者 付玉婷)

责任编辑: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