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⑩丨“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 首次写入五年规划目标,为什么?
学有道 | 2025-12-23 06:00:00 原创


●核心观点:“十五五”规划建议首次将“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写入五年规划目标。我国尽管经济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二,居民收入持续提高,但消费率偏低的局面未能同步改善,这种“收入提升与消费提升不匹配”的结构现象值得高度重视
提高居民消费率 增强内需主动力作用
□ 刘 诚
在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将“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写入五年规划目标,提出“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主动力作用持续增强”。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其中第一条就是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并对提振消费工作作出重点安排。这些重大部署不仅体现了中央对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的再深化,也标志着消费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稳定宏观增长格局中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凸显。
中国居民消费率总体偏低
消费不仅是最终需求的最大构成部分,也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来源。然而,与广阔的经济体量和快速增长的居民收入相比,我国消费率长期处于偏低水平,已成为制约有效需求释放、影响国内循环效率的结构性短板。
居民消费率是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占GDP比重,是衡量消费对经济拉动作用的重要指标。从长期趋势看,中国居民消费率自1978年以来虽呈现一定波动,但总体偏低,近十年来更是在35%—40%的区间徘徊。这一水平不仅显著低于主要发达经济体,也低于全球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据统计,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的最终消费支出占GDP比重均处于50%—70%的区间,全球中等收入国家消费率平均水平约为55%。并且,中国居民消费率的偏低在同等收入阶段更显突出。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经济体在工业化中后期均曾经历消费成为增长主动力、消费倾向显著提升的阶段,消费率逐步上升并维持稳定。而我国尽管经济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二,居民收入持续提高,但消费率偏低的局面未能同步改善,这种“收入提升与消费提升不匹配”的结构现象值得高度重视。
从经济增长结构的角度看,消费率偏低直接限制了国内有效需求的扩张空间,使经济增长过于依赖投资和出口。在过去数十年高速增长阶段,我国依靠高储蓄、高投资、高增长模式实现产业快速积累和基础设施现代化,但这一模式在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后边际效应减弱。一方面,高储蓄意味着居民持续压缩当前消费行为,将更多收入投入房地产等资产或储蓄账户;另一方面,高投资带来的产能扩张,在需求偏弱、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的背景下逐渐难以得到充分吸收,从而造成经济运行中的供需错配,加剧结构性矛盾。消费不足使国内循环体系活力不强,成为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瓶颈。
因此,在“十五五”时期将居民消费率提升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基于我国发展阶段变化、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和国际经验规律的综合判断。消费既是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也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只有有效提升居民消费率,才能真正增强内需的主体性地位,形成更为稳健的国内大循环体系。在国际形势复杂化、外部需求存在不确定性的背景下,提高消费率不仅是扩大内需的关键,更是提升经济韧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选择。

凭借内需稳定性保持增长韧性
提升居民消费率不仅是应对当前有效需求不足的必要之举,更关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型。随着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传统的“高储蓄—高投资”增长模式已难以持续,在人口结构变化、外需波动加大、产业升级压力上升等背景下,更加需要以扩大消费作为新的增长引擎。提升居民消费率,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也是塑造我国未来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
首先,提高消费率是推动“经济增长动力切换”的关键步骤。
长期以来,我国依靠高积累、高投资推动增长,这一模式在工业化起步与中期阶段具有必要性,但随着经济总量增大和边际效应递减,高投资的效率和可持续性都在下降。一方面,高投资模式容易导致产能过剩,资源错配,甚至形成周期性波动;另一方面,人口红利消退后,劳动力成本上升,使得依赖投资驱动的增长方式面临更多约束。与之相比,以消费为主拉动增长,具有更稳定、更具弹性的特点。消费需求的扩张能够直接促使企业增加供给,进而拉动就业和收入形成良性循环。国际经验也表明,当人均GDP进入1万—2万美元区间,消费往往逐步成为增长的主要引擎。2024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3万美元,对于中国而言,提高消费率不仅是经济结构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有助于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
其次,提高消费率是构建国内大市场、支撑高质量供给体系的基础。
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在于提升供给体系的质量,而供给质量的提升必须以高层次需求为牵引。消费率的提升不仅意味着居民消费规模扩大,更意味着对服务消费、品质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这种需求结构的升级,可以推动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改进产品质量、拓展服务模式,从而形成“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的动态循环。以日本、韩国的经验为例,两国在工业化后期均经历从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的转型,消费结构中服务消费占比显著提高,推动了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变,也促进了文化、教育、医疗、旅游等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人口规模巨大,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最具潜力的消费市场,提高消费率对于释放消费市场潜力具有决定性意义。
再次,提升消费率是增强经济韧性、抵御外部风险的重要保障。
在外部环境深刻复杂变化、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加快、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依赖外需的增长方式面临更多不确定性。而消费作为内需的核心部分,是经济增长中最稳定、最可预期的力量。根据商务部研究院测算,居民消费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将带来约8000亿元的消费增量,若提高14个百分点,意味着将带来112000亿元的消费增量。如果到2035年,如预测所言我国GDP突破200万亿元,那么中国消费市场规模将超过欧美总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增长中心。在国内市场足够强大的情况下,即使全球经济周期发生波动,中国经济也能凭借内需稳定性保持增长韧性。消费提升不仅强化了国内循环的内生动力,也有助于在“双循环”格局中发挥更大主动性。
从发展规律来看,提高居民消费率符合经济发展阶段转变的必然趋势。
国际经济史表明,发展早期普遍表现为“重投资、轻消费”,因为资本积累对工业化至关重要;但在进入工业化后期后,随着居民收入提高、社会保障改善、休闲制度完善,居民消费倾向普遍回升,经济结构逐渐由“投资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转型。如日本在经济起飞期保持高储蓄率,但在进入人均GDP约1.5万—2.5万美元阶段后,居民消费率逐步上升并维持在50%以上。中国当前正处于迈向高收入国家的关键期,从“高储蓄—中高速增长”向“高消费—高质量发展”转型,不仅必要,而且具备条件。
此外,提高消费率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也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率偏低意味着部分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受到制约,无法充分满足美好生活需要。提高消费率的过程,本质上也是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完善社保体系、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实现经济成果更公平共享的过程。从长远看,消费率的提高与共同富裕相互促进,共同构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通过系统性改革打通消费链条
当前,制约居民消费的核心症结在于“有钱不敢花”与“有钱不愿花”并存。前者源于社会保障网不健全带来的强烈预防性储蓄动机,以及住房等生活成本对消费能力的过度挤压;后者则与收入分配格局、供给质量及地方政府的激励结构密切相关。要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坚持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将惠民生与促消费深度融合,把政策重心从过去侧重于“投资于物”更多转向“投资于人”,通过系统性改革打通消费链条的关键环节。
一是提高并稳定收入预期,夯实消费能力根基。
收入是消费的根本前提。当前我国居民消费能力不足,既体现在收入绝对水平上,更体现在收入分配结构和预期稳定性上。根据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意愿明显高于高收入群体,而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格局限制了整体消费潜力的释放。要实现消费率的持续提升,必须着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特别要注重通过“提低、扩中、调高”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同时,要着力稳定就业市场,强化社会保障,降低居民对未来收入不确定性的担忧。只有让居民拥有稳定可持续的收入预期,才能有效提升边际消费倾向,为扩大消费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居民后顾之忧。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居民敢消费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居民预防性储蓄偏高,很大程度上源于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要实现从“储蓄防御”向“消费进取”的转变,必须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减轻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负担。要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降低住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挤出效应。通过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网络,有效化解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释放被抑制的消费需求。
三是优化供给质量与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
供给质量与消费环境直接影响居民的消费意愿和体验。当前我国消费领域存在着优质供给不足、消费场景单一、消费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制约了消费潜力的充分释放。要坚持以创新驱动提升供给质量,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更好地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要积极培育智能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增长点,创新发展数字消费、文旅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要持续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商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提升供给质量、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政策激励机制。
现行财税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政府促消费的积极性。由于地方财政收入主要依赖企业端税收,导致地方政府更关注生产经营环节而相对忽视消费环节。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促进消费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可考虑优化消费税征收环节和分配方式,适当扩大地方分享比例,增强地方政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增长的内生动力。要完善促进消费的配套政策体系,加大消费基础设施投入,优化消费信贷环境,创新消费金融服务。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引导,形成各级政府共同发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的促消费新格局。
总之,提升居民消费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措并举、久久为功。要通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稳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通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通过改善消费环境,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相关措施相互关联、互为支撑,共同构成了提升居民消费率的政策框架。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崔凯铭 张浩 刘祯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