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向“花式占车位”说“不”
大众新闻 从春龙 2025-12-22 22:04:38原创

12月22日,记者从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一些背街小巷、公共空地区域,个别居民或商户私自安装地锁、摆放石墩等“花式占位”现象《条例》有明确禁令和罚则。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权或者专属使用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以及其他障碍物”。第四十五条进一步规定,对此类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罚款。城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开展专项整治。烟台将组织在全市范围内针对道路以外公共区域私设地桩、地锁、占位墩桶等的集中清理行动。一旦发现,立即张贴整改通知,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
依法严格处罚。对逾期未自行清除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并组织力量予以强制拆除和清理,向广大市民释放“公共空间不容私占”的明确信号。
建立长效机制。将此类问题纳入日常网格化巡查重点,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等方式举报(举报渠道将与12345等平台联动),做到快速发现、快速处置,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回潮。
(大众新闻记者 从春龙)
责任编辑:林文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