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加强电动自行车整治,护航师生生命安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25-12-22 20:50:13

近年来,随着高校电动自行车爆发式增长,电动自行车在为师生出行提供便利的同时,校园内骑行不规范、乱停乱放、交通安全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另外,因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造成的火灾事故每年都呈几何式增长,给学校消防安全带来诸多挑战。可以说,电动自行车给校园带来诸多挑战和安全隐患,也是近几年社会和师生关注、热议的涉校焦点问题之一。

2025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专门印发通知,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整治,各高校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举措,对校园电动自行车骑行问题进行系统整治。山东政法学院立足学校背靠山体,海拔落差较大、坡度较陡、上下坡路段较多等实际,于2021年就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校园电动自行车进行限制。四年时间,学校基本上杜绝了师生员工电动车在校内任意骑行、乱停乱放、随意充电等问题,确保了校园交通秩序正规和师生人身安全,现将主要经验做法归纳如下,敬请各位同仁和家长指摘。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全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因学校电动自行车体量过大,倘若实行“一刀切”“全面禁”,势必引起强烈反弹,甚至过激行为。自2021年开始,学校按照“阻增量、去存量”的思路,以制度为抓手,逐步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整治,并制定了5年内逐步实现电动车“清零”的工作任务目标。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学校按照《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山东政法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山东政法学院电动车摩托车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对学校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循序渐进,增强制度保障力。结合上述规章制度,按照年度进展成效及推进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学校先后制发《关于开展校园非机动车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关于办理电子通行证的通知》《关于治理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的说明》《规范电动车、摩托车管理温馨提示》《关于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的通知》《校园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议书》《关于办理电动车、摩托车校园准入通行证的通知》等,为电动自行车的清理清零工作的逐步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依据和保障。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制度要求深入人心。在贯彻落实各项制度要求上,保卫处积极协调学校各部门单位,以院务会、处务会等形式加强学习,确保工作落实。在日常巡逻检查过程中,凡发现学生在校内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情况,首先询问是否知晓相关制度要求,并将违规骑行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从而加强制度要求的执行力、约束力。同时,依托微信公众号、室外LED显示屏,及时宣传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骑行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人人知悉,行动落实。

二、强化基础保障,消除安全隐患,逐步实现“清零”

自2022年开始,学校通过审发各色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证、加强门卫验证、对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进行定期清理等举措,基本上遏制了电动自行车连年增势。一是在教学区域设置区域性物理隔离措施。不断加大校园交通安全建设经费投入,升级改造技防设施,维护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在上下坡及拐弯处增设减速带、观察镜,在主要教学区域设置“禁鸣”标识,“限速”标识,在非停车区及消防通道设置物理隔离墩、隔离三角锥;限制电动自行车进入教学区和办公区,开辟专门区域用于电动自行车存放,约束师生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乱骑行等问题;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防护。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教育,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上楼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在电动车停车棚,安装智能灭火系统,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学生宿舍用电异常监管,时时防范学生私自携带电动自行车电瓶进入宿舍楼;充分发挥宿舍安全员作用,及时制止并举报电动自行车私自充电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三是加强对学校住户、租户和外包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电动自行车整治力度。除校内维修、卫生清扫等电动自行车外,一律实行教学区、办公区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并对后勤保障电动自行车行驶路线和车速进行了明确。在主干道、上下坡路段、拐弯处、以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全部实现监控全覆盖,实现对通过以上手段,学校交通秩序日趋良好,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三、密切协调联动,全方位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

因学校地处市区,主要出入口经常出现机动车、非机动车争抢道路等现象。自2023年以来,学校主动对接交管部门,在主要出入口安排交通志愿服务岗,上下高峰期进行交通疏导,保障师生员工出行顺畅安全。针对政法学院东巷长期存在的“僵尸车”“报废车”等长期占道等现象,学校经和交管部门协调沟通,成功将政法学院东巷纳入济南市静态交通管理系统,并联合交管部门将长期停放在道路两侧的“僵尸车”“报废车”以及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腾挪”,方便了师生出行,有效解决了东巷长期拥堵等问题。

四、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全方位提升安全防范素养

电动自行车校内骑行问题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项”,但绝对不是校园安全管理的“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如何解答才能使学生满意,人人受益,关键在于前期宣传引导。因此,学校耗时5年解决这一问题的初衷也在这里,就是要在潜移默化中改变,在言传身教中落实。一是严控“入口”“阻增量”。在新生入学季、毕业季等时机,利用网站、微信群、班级群,《新生入学须知》等媒介,广泛宣传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举措,并明令禁止新生购买电动自行车,切实将治理端口和教育宣传端口前移,有效“阻增量”。二是畅通“出口”“去存量”。在毕业季,学校主动联系资质齐全的电动自行车收购厂家,入校为毕业生电动车出售提供便利。同时,根据《山东政法学院电动车摩托车管理办法》,定期对长期无人认领、无主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整治,集中存放,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依法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校园交通环境。三是加强“宣传”“提素养”。结合交通安全宣传月等时机,与济南市交警部门联合举办交通安全嘉年华活动和“护航青春伴成长

守护安全校园行”活动;室外宣传屏幕不定期播放关于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和视频;遇极端不良天气时,及时利用安全管理员群、“平安山政”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发布交通安全提示及注意事项;与此同时,开设公共安全必修课,并将交通安全出行专列一章,纳入学分。通过以上举措,切实增进了师生员工交通安全常识,提升了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整体素养。(作者:山东政法学院保卫处郭凯、翟劭斌)

责任编辑:帅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