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守护 | 重拳出击!滨州交警“零容忍”严查酒醉驾!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12-23 11:09:42

“端起酒杯,放下车钥匙”这个简单的动作大家都应该懂得,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却总有人心存侥幸,依然酒驾甚至醉驾,酒驾一念起,危险伴身边,滨州交警全天候严查酒驾、醉驾零容忍,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滨城大队
2025年12月20日15时55分许,颜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156**的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滨城大队执勤民警在对其检查时,发现车内充满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 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进一步核查,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颜某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人颜某某实施了处罚。
经开大队

2025年12月18日21时39分许,杭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88L**的小型轿车沿黄河二路向西行驶至西海四路以西600米附近,被经开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杭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邹平大队

2025年12月21日20时15分左右,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 MV7***的小型轿车,沿邹平市焦桥镇杏花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胜利河桥处时,被邹平大队好生中队民警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9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即,刘某某被民警带至医院抽血待检。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沾化大队

2025年12月16日晚01时02分,穆某某驾车牌号为驶鲁M67***的小型汽车沿沾化区富国路与英才路交叉口时,因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沾化区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穆某某被执勤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惠民大队

2025年12月19日14时24分许,王某某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的小型汽车,沿惠民县永莘路由西向东直行,被惠民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随即带涉嫌醉酒驾驶人王某某到医院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董丽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