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食品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1490元
大众新闻 王洪涛 2025-12-23 16:21:30原创
近日,信用中国(泰安泰山)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泰山市监处罚〔2025〕2046号
泰安安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椒盐月饼以及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12日18日,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泰安安澜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490元,罚款20000元,共计罚没款21490元。
(来源:信用中国(泰安泰山)网站)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刘雅萍)
(大众日报及大众新闻客户端欢迎各界投稿,提供线索,包括文字、照片、短视频,文字投稿务必配上照片、短视频。泰安新闻素材请投大众日报泰安记者站电子邮箱dzrbta@126.com,热线电话:05388011909。来稿请务必注明作者、手机,以便进一步联系。)
责任编辑:王洪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