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丨“行政+调解”巧解劳资纠纷,社保“差额”终补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李文璇 2025-12-23 18:50:08原创

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职工退休后生活保障的“压舱石”。
面对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与职工之间存在历史遗留矛盾的复杂劳资纠纷,烟台市芝罘区依托部门协作机制,创新搭建“外部人民调解、内部税务化解”的“双解”工作模式,明确由芝罘区税务局联合芝罘区社会保险费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共同介入,展开了一场情、理、法交融的精准调解。
社保缴费存差距,劳资纠纷待破局
职工于某自2015年1月至2024年6月供职于某企业。随着退休年龄临近,于某发现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数额与实际工资水平存在明显差距,这才发觉该企业未能严格按照实际工资标准为自己足额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于某遂多次通过拨打12345市长公开热线和线下走访进行反映和求助。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接到线索后,依据于某提供的银行工资流水、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等关键证据材料,对其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初步核定,确认其反映的问题属实。然而,在后续的社保缴费基数核对环节中,因双方存在历史遗留的工作矛盾,企业方拒绝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该起纠纷始终悬而未决,劳资纠纷存在激化风险。烟台市芝罘区明确由芝罘区税务局联合调委会共同介入。
调解先行消对立,行政宣讲厘法理
考虑到直接以政策施压可能加剧企业的逆反心理,芝罘区税务局未硬性介入,而是先让调委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郭晓燕、崔伟,以第三方的身份分别与被告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于某进行了背对背沟通。
调解员暂不评判对错,只是耐心倾听双方的“委屈”与“难处”。沟通过程中,企业方吐露了政策理解偏差的历史原因和对于某过往工作的微词,于某则表达了对退休生活的担忧和对企业不作为的不满。这一步成功地将双方从对抗情绪中暂时剥离出来,为后续的理性对话创造了可能。
在初步舒缓双方情绪后,2025年5月20日,芝罘区税务局、调委会组织该案件的调解专门会议。
“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与职工的个人表现无关,绝不可作为企业内部奖惩的手段。”会上,税务工作人员首先引导双方承诺以解决问题为目标进行理性沟通,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开展靶向性政策宣讲,为企业划清了不可逾越的政策“红线”。
在税务部门完成“硬核”普法后,调解员以第三方的身份,从情理角度进行“柔性”疏导,向企业解释立法本意在于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而非惩罚企业。这种“行政权威定框架,人民调解润人心”的衔接,为后续沟通奠定了基础。
行政测算明利害,人民调解搭桥梁
纠正了企业方的认知偏差后,税务人员与调解员就“补缴金额大、资金压力重”的现实困难,共同为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一场深入的成本效益分析。
税务人员发挥行政专业性,为企业算清“法律风险账”,详细说明逾期补缴将产生滞纳金,企业还可能因此面临行政处罚、联合惩戒乃至纳入失信名单等后果,进而影响征信、招投标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调解员则从软实力角度切入,为企业算清“长远发展账”,引导企业负责人认识到只有将此次补缴视为一次必要的“投资”,才能维护企业形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而吸引和留住人才。

这两笔“账”触动了企业负责人,使其态度从“要我补”转变为“我要补”。
对职工于某,调解员一方面肯定其维权行为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客观告知企业方的现实压力,引导其将焦点集中于解决问题上。于某明确表示愿意搁置过往不快,积极配合核对工作,其宽容姿态进一步感化了公司,成为打破僵局的“临门一脚”。
行政督办促成效,人民调解保安定
在调解会议上,双方在芝罘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和调委会专职调解员的见证下,明确了核对补缴基数的意愿与补缴社保的时间节点。
考虑到此类长期纠纷易生反复,芝罘区税务局建立“周跟进、月督办”的督办闭环管理机制,指派专人与区人社局、企业每周跟进工作进度,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工资流水补充、缴费明细确认等复杂问题;区社保费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则主动向于某反馈工作进展,同时适时提醒企业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在税务、人社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的协同努力下,该起案件圆满化解。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李文璇
责任编辑:栾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