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12天化解软件著作权纠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李文璇   2025-12-23 18:54:24原创

软件著作权遭侵权怎么办?今年7月,青岛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受理了一起涉及多家企业的系列侵权纠纷调解申请。

某科技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商系统软件被多家企业擅自修改并使用,一场围绕源代码“盗用”与“维权”的人民调解“拉锯战”就此展开。

软件源代码遭擅自商用,权利人提起系列诉讼维权

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原告”)成立于2015年12月4日,是一家专注于技术研发的企业,核心业务涵盖电商系统、同城系统等计算机软件的研发与市场推广。

2019年5月13日,该公司完成“XX电商系统”的开发并正式发布,后于2019年10月25日依法取得该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对该系统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XX电商系统”的核心功能为协助企事业单位搭建、管理并运行官方商城小程序,通过统一的后台管理系统,同步支撑多平台的运营工作。用户支付相应费用后,可获得原告授权,在指定的服务器IP及域名范围内安装使用该软件的源代码。

2025年7月,原告经调查发现,烟台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即墨区某网络工作室、诸城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以下统称“被告”)在未获得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修改或破解涉案软件源代码,将其安装于自有案涉域名上,用于开展商业活动并谋取利益。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侵害其依法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修改权及获得报酬权等多项著作权权利,遂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系列诉讼,要求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

法院委派专业知产调解,精准厘清责任促成和解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将该系列案件委派至调委会进行先行调解。调委会受理案件后,结合案件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专业属性,精准指派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调解员负责调解工作。

调解员首先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掌握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随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承办法官开展沟通,明确案件核心矛盾点,最终确定调解工作的三大核心方向:确认原告对“XX电商系统”涉案计算机软件依法享有著作权,夯实权利基础;评估被告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的认知程度,以及对自身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理解情况;结合案件实际,合理测算侵权赔偿数额,并综合考量被告的实际经营状况与赔付能力。

围绕上述核心问题,调解员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态度及实际情况后,采取“分别沟通、靶向疏导”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对被告,通过摆事实、讲法律,明确指出其修改、破解软件源代码并商业使用的行为已构成侵权,阐明侵权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正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对原告,客观分析各被告侵权行为的情节、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说明被告的经营规模与赔付能力有限,建议其从纠纷实质性化解的角度出发,适当降低索赔金额。

在调解员的专业引导与耐心协调下,原告与三家被告在12天后就纠纷解决事宜分别签订调解协议,协议明确约定:被告于协议生效后立即停止对“XX电商系统”著作权的侵害行为,并根据自身侵权情节及赔付能力,分别向原告支付赔偿金3500元-5500元不等。

司法确认巩固调解效力,实现纠纷彻底化解

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以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截至目前,该系列案件中的两个案件已顺利获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该系列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最终在诉前阶段得到高效化解,避免了诉讼程序的进一步推进。

本案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在诉前阶段快速、彻底地化解了系列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有效降低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缩短解纷周期,既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引导侵权企业规范经营,为同类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解纷范例。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李文璇 栾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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