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丨从工资认定到抚恤金博弈,调解如何啃下赔偿“硬骨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李文璇   2025-12-24 16:20:50原创

一场交通事故,让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张某殒命、押运员妻子李某重伤,公司原本承诺妥善处理的赔偿事宜,又因负责人调整陷入僵局。天津市民赵某辗转来到济宁市“一站式”矛调中心,就妻子弟弟一家的工伤赔偿问题求助。

济宁市和为贵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调解团队迅速介入,历经多轮调解,先解工亡赔偿争议,再破伤残赔偿僵局,通过多部门、多领域的共同协调配合,让剑拔弩张变为互谅互让,以悉心调解之“情”化交通事故之“结”。

员工运货途中遭遇严重交通事故,家属就赔偿问题申请调解

2024年8月,天津市民赵某到济宁市“一站式”矛调中心反应,其妻子的弟弟张某、张某的妻子李某为济宁某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驾驶员及押运员,二人在运输途中遭遇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引发一死一重伤惨剧,赔偿问题至今未能解决,特寻求济宁市“一站式”矛调中心帮助解决困难。

济宁市“一站式”矛调中心立即指派调委会进行调解,调委会组建由调解员、律师、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等人员参与的专业调解团队。

经调解员曹文尧、曹冉冉、郭海珍前期调查,张某(男)生前系运输公司驾驶员,李某(女)伤前系运输公司押运员,二人为夫妻关系。2024年2月12日晚8点,张某驾驶某达公司重型货车在济南某县道发生侧翻,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李某经抢救生命体征平稳但皮肤大面积烧伤。因运输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缴纳张某、李某的职工保险,故应由运输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张某、李某有关工伤费用。

运输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安排专人帮助家属处理相关事宜,垫付李某治疗费40余万元,并明确承诺会配合家属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及赔偿问题。然而,当家属后续和运输公司协商具体赔偿数额时,由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公司与家属就认定标准、赔偿数额、支付方式等存在较大分歧,双方未达成统一意见。

调解团队多轮攻坚,化解工亡赔偿僵局

调解团队先与运输公司进行沟通,运输公司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处理该纠纷,事故发生后也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到现场处理,积极配合医院对伤者进行救助,还提前支付了相关医疗费。

运输公司负责人称,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公司对所有运输车辆安排专人24小时监控,随时监测车辆安全运行情况,事故当日,值班人员也通过电话、微信、监控平台等方式多次提醒张某车速过快、注意疲劳驾驶等,李某均回复“收到”;此次事故给公司造成了超百万元的严重经济损失,公司难以承担家属要求的张某的补助金、丧葬费和抚恤金,以及李某后续治疗费用和补偿等高额的赔偿金,希望家属降低赔偿标准。

调解团队随后与家属进行沟通,家属表示赔偿金额会按照标准进行协商,但目前与公司就以下两点存在分歧:一是公司对张某、李某工资标准认定过低;二是双方对于家属抚恤金额未能达成一致。

调解团队综合双方意见通过分析研究形成统一调解方案。一是“一案两处理”,先采取分阶段处置的办法,就张某工亡问题进行调解,等李某完成后续治疗再进行调解。二是明确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先核定工资数额,按照实际工作月数取平均数得出张某每月的工资,然后根据工资金额核算抚恤金。三是确定赔偿金支付形式,考虑到企业现实困难,赔偿金采取双方协商一致、分批次支付到位的形式执行。

调解团队先后三次召集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现场计算张某工资,但是双方对工资数额的认识始终存有较大差距。公司认为家属提供的微信流水账单中包含公司支付张某垫付的车辆维修费、加油费等,不认可家属认定的张某平均每月2万工资。经过三次调解,运输公司认定的月工资数额由6000元/月涨到11000元/月后,但拒绝再次增加;而死者家属坚持认定月工资在15000左右,拒不退让。

为尽快化解矛盾,调解团队主动联系企业法人和死者家属中说话比较有分量的赵某,对赵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进行劝说。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就月工资数额(13500元/月)问题达成一致。

根据张某工资数额,调解团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核算出张某交通事故死亡供养亲属(两个孩子、张某母亲)抚恤金。然而,张某家属担心企业后期经营效益,要求企业一次性打包支付所有抚恤金,不同意按照每月领取。企业则表示两个孩子的抚恤金可以一次性支付,但是张某母亲(65岁)的必须按月支付,主要理由是张某的母亲年事已高且身体状况不好,不能预估其具体能领多少年抚恤金。双方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调解团队一方面联合张某所在村干部共同做家属的工作,另一方面联合涉事企业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劝说企业,通过3天的苦口婆心讲政策、摆事实、讲道理的集中攻坚,最终双方同意张某母亲抚恤金按照40万元的标准执行。

2024年11月14日,在调解团队组织下,运输公司与李某及其家属签署调解协议书。当天,运输公司将张某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108万元支付到位;次月,将张某母亲的抚恤金40万元、李某及其子女抚恤金60万元分别支付到位。

伤残鉴定再启赔偿协商,多方联动彻底解决纠纷

2025年8月底,李某联系调委会,希望帮忙解决自己工伤赔偿问题,并提供了某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报告(伤残等级:四级)。

9月9日,调委团队组织双方见面调解,李某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运输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120万元。运输公司则不认可鉴定结论及赔偿金额。

调解过程中,李某担心运输公司为私营企业,后期不能履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强烈要求企业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双方协商具体赔偿数额后解除劳动关系。

调解团队又组织了三次现场调解,邀请了市劳动仲裁院专职仲裁员全程参与,期间又通过李某所在镇、村两级干部及部分直系亲属,以及运输公司所在辖区分管领导配合,共同做双方的工作。

10月30日,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签订调解协议书,约定运输公司一次性支付包含李某伤残补助金等所有赔偿金共计70万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至此,一场严重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赔偿纠纷终于彻底化解。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李文璇 栾海明

责任编辑:栾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