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乐乐:奏响守护知识产权“欢乐颂”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梁阳   2025-12-23 17:23:02原创

在威海这片创新涌动的热土上,守护知识产权的乐章正愈奏愈强。作为全市唯一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基层法院,环翠区人民法院正在积极奏响这部法治乐章中的“主旋律”。

而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中,有这样一位法官,她以法律为谱,以公正为弦,自2021年以来,共审结知识产权纠纷600余件,用专业与智慧敲击出守护创新的每一个坚实音符。她就是环翠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陶乐乐。

擎创新之炬,破司法困局

知识产权保护,贵在及时有效。然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常因侵权事实及造成的损失难以查明,导致审理耗时较长,不仅会扩大权利人的损失,也会影响司法公信力。

陶乐乐就曾遇到过这样一道难题。这是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某知名商标权利人发现某商店销售该品牌侵权产品,便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商店的售假行为,不仅影响了正品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损害了品牌声誉,更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经审理,陶乐乐判断侵权行为事实已有足够的证据支撑,可实际造成的损失数额仍需时间查明。迟一天作出判决,商店的侵权行为就增加一天,原告的损失就扩大一分,很可能导致企业“赢了官司,输了市场”。想到此,陶乐乐决定创新引入“先行判决”方式,对已查明的侵权事实部分先行判决,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加速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针对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本院先行判决如下: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这份判决书,如同及时雨,让权利人的核心诉求第一时间获得法律支持,有效遏制了侵权行为的蔓延,为企业止损争取了宝贵时间。该案也成为了全省法院在知识产权领域适用“先行判决”制度的最先探索。

“知识产权保护,最怕‘迟来一步’。一旦贻误时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面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她常告诫自己:“必须敢于在法律框架内探索突围之路,用专业智慧疏通实践中的堵点,化解那些制约保护的痛点。”

执公正之槌,护营商坦途

FILA斐乐是知名时尚运动服装品牌,在国内具有很高知名度。不久前陶乐乐审理的一起案件,正是针对该品牌的商标侵权行为。

被告刘某未经许可,擅自通过其经营的淘宝店铺和微信渠道,使用“斐乐”字样宣传并销售带有斐乐标识的“韩国斐乐”品牌服装、鞋子,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审理中陶乐乐还发现,刘某此前就因销售同类商品被原告起诉过。此次刘某再度侵权,主观故意明显,行为已非简单的“搭便车”。

“被告不仅在相同商品上完全复制原告的注册商标,通过网络平台销售获利,在曾被权利人起诉,明知行为侵权的情况下,仍再次实施侵权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既损害了权利人的商业信誉,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她看来,对于这种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仅停留在判令停止侵权和给予补偿性赔偿,难以形成有效震慑,更无法体现涉案知识产权应有的市场价值。

陶乐乐在依法审慎计算刘某的获利情况及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后,综合考量侵权主观恶意程度、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支持原告关于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诉求,最终判决刘某承担侵权获利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这份判决如同一记重锤,清晰传递了“法律必将严惩故意侵权,旗帜鲜明地保护创新成果,维护公平诚信营商环境”的司法强音。

“知识产权审判,保护的不仅是单个企业的权益,更是健康的市场秩序和蓬勃的创新活力。”陶乐乐说。

开未病之方,显司法担当

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在陶乐乐心中,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在于法庭上的定分止争,更在于纠纷发生前的源头预防。

“非常感谢贵院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建议……今后将在职权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知识产权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相关单位负责人在收到陶乐乐发出的司法建议后,积极回应并着手完善工作机制。

原来,在连续审理多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后,陶乐乐发现涉及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利用网络平台实施商标侵权两类纠纷占比较大。问题根源在哪里?如何从源头上减少这类纠纷?带着这份思考,她深入剖析这些案件的共性,精准定位行业管理中的薄弱点,撰写了一份内容翔实、建议具体的司法建议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单位。

像这样“对症下药”的司法建议并非个例。不满足于坐在办公室“伏案疾书”制发司法建议,陶乐乐还经常“迈开双腿”,深入企业、园区,围绕著作权侵权防范、商标规范使用、识别与抵制不正当竞争等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讲,传播法律知识。

就这样,时间一天又一天,陶乐乐守护的脚步从未停下,手中演奏的乐曲还在继续。今后,她将继续用手中的法槌和心中的正义,为创新者撑腰,为市场立信,为未来守好公平的底线,持续奏响守护知识产权的“欢乐颂”。

(通讯员 李涵桥)

责任编辑:梁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