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丨开天雷惊扰养鸭棚,“警调对接”破解赔偿僵局保施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李文璇   2025-12-24 22:07:19原创

滨州市滨城区高铁路段的完工庆典上,一声开天雷本是喜庆信号,却意外惊扰了附近养鸭棚,致23652只鸭子减重,养殖户张某索赔2万元未果后阻拦施工。

虽经警方多次介入,但这起民事赔偿纠纷仍陷僵局。滨州市滨城区秦皇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启动“三所联调”机制,历经三轮调解,终于让双方“握手言和”。

开天雷意外惊扰养鸭棚 养殖户索赔不成阻拦施工

在滨州市滨城区,庆祝高铁路段顺利完工的开天雷,意外惊扰了仪式现场附近的养鸭棚。养殖户张某的23652只鸭子出栏体重相比同期减重50克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

张某与施工队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进而多次阻拦施工,双方矛盾逐渐升级。虽经警方多次介入,这起民事赔偿纠纷仍陷僵局,最终被移交至调委会。

调委会接手此案后,调解员王新房仔细翻阅了出警询问笔录,根据公安固定的损失证据,制定了初步调解方案。在做好充分准备后,调解员把双方当事人约到“警调对接”工作站,值班律师也一同参与调解,利用“三所联调”机制共同调处这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张某现场提供了死亡鸭子的照片、鸭子受到惊吓的视频、鸭子出栏时的体重单据和往年同期鸭子出栏的体重单据,要求施工队方赔偿20000元。

施工队承认庆祝现场放开天雷的事实,声称完工开展庆祝活动属于惯例,完工仪式现场与开工仪式现场要保持一致的理由,但只愿意承担死亡鸭子的损失,对于鸭子减重无法提供确切证据不愿意进行额外的赔偿。

调解过程一波三折 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协议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首先和张某进行了沟通,讲明放开天雷确实对养殖大棚造成了损失,但是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赔偿问题,不能漫天要价。

此后,调解员又和施工队进行沟通,明确表示惯例不等于无责,开展完工仪式不能影响他人,根据张某提供的往年同期的鸭子称重单据,这一批鸭苗确实比往年同期体重要轻。

值班律师对以上事实进行分析,认为施工队虽然是为了庆祝开工燃放烟花爆竹,本身并没有对张某鸭子减重造成损失的故意,但是根据民法典关于一般侵权案件的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是以过错为基本原则,而非主观的故意,在本案中,施工队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张某养殖鸭子死亡及减重存在过错,且二者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所以施工队应当对张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通过调解,施工队只愿意承担3000元损失,张某称当天双方现场沟通时,对方就承诺赔偿5000元,现在不但不守承诺,赔偿金额还更低了,认为施工队根本就不想赔偿,直接拒绝调解离开。第一次调解失败。

调解失败后,张某因施工队不做出赔偿,于2025年4月11日再去现场阻拦施工队后续收尾工作,施工队报警后,办案民警和调解员前往施工现场劝离张某,并于次日进行了二次调解,施工队称愿意赔偿5000元,但因张某认为实际损失与赔偿金额差距太大,第二次调解失败。

此后,张某多次去施工现场阻拦施工,民警和调解员一来到现场就离开,民警走后又继续阻拦施工,打起了“游击战”。双方当事人都不主动走司法程序,调解工作暂时陷入了僵局。

因双方都存在对立情绪,调解员反复释理讲法、厘清权责,逐步化解双方隔阂。双方最终在2025年4月21日又回到了调解室。经多轮充分沟通与理性协商,双方深刻认识到调解是高效解决纠纷的最优路径,最终在调委会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约定,施工队一次性赔偿张某6000元整,张某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施工队正常施工;本协议签字后,双方不得再就本次纠纷赔偿问题追究对方的其他责任,至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李文璇 栾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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