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购定位器跟踪女友,鱼台一男子获刑十个月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12-24 22:53:03
近日,鱼台县公安局侦办一起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扣押手机1部、GPS定位器一个。
此前,该局网安大队接到报警,毕某某驾驶车辆,对其乘坐杨某的车辆进行撞击和别停。
随后,毕某在其行李包内发现一个GPS定位设备,怀疑其被跟踪。
网安大队民警开展侦查,锁定毕某前男友毕某某。犯罪嫌疑人毕某某因情感纠纷,在网上私自购买了一个GPS定位设备,并安放在其女朋友行李包里的一只鞋内。连续多天跟踪其女朋友,并获取女朋友轨迹信息200余条。毕某某根据定位器手机终端APP,开车追踪到女友乘坐的车辆,并对女友毕某乘坐的车辆进行撞击和别停,致使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毕某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鱼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鱼台县公安局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定刑分为两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讯员 张庆柱)
责任编辑:马晓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