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5-12-25 13:12:32原创
为规范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总结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活动经验教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2025年12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继山东省应急厅等10部门《山东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鲁应急发〔2024〕11号)之后,山东省人民政府对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的重要制度性文件。
《办法》从调查评估的组织和实施,调查评估报告的编制和使用等方面,对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进行规范,有利于全面查明灾害起因、经过、性质、影响、损失、责任,科学评估灾害应对能力和不足,彻查各类问题和深层次原因。对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刻汲取灾害教训,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明确了调查评估的主体。《办法》针对重大、较大和一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在明确分别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分级组织开展的基础上,针对跨区域自然灾害的调查评估,采取上级政府直接组织开展或者下级一地人民政府牵头、多地人民政府协同组织开展的方式,打破区域壁垒,提升调查评估质效。
二是明确了调查评估的启动程序。《办法》规定,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调查评估的决定可以由负责调查评估的人民政府作出;也可以由本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研判评估,初步判断达到启动标准条件的,报请提请负责调查评估的人民政府作出。
三是明确了提级调查评估和挂牌督办相关事项。为确保具有特殊情形的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取得实效,一方面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可以提级调查评估较大或一般自然灾害,并明确了可以提级调查评估的七种情形;另一方面规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可以对市级人民政府开展的有关典型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挂牌督办,其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并承担挂牌督办事项,定期调度调查评估进展情况,审查调查评估报告并出具意见,并明确了可以挂牌督办的五种情形。
四是明确了调查评估的实施。《办法》提出调查评估组一般分设综合组、灾情组、处置组、管理组并明确了职责分工,规定按照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分析评估、形成报告等程序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对制定调查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提出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和过程管理,推动调查评估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五是明确了责任追究事项。《办法》提出对自然灾害发生过程中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谎报瞒报灾情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具体事件,调查评估组应当开展专项调查,查清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涉及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中发现党组织和党员涉嫌违纪的,或者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六是明确了调查评估报告的编制和使用。结合调查评估工作任务和目标,《办法》对调查评估报告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主要包含灾害情况和灾害防治、灾害处置情况,形成的调查评估意见和结论,整改防范措施建议,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等。此外,按照规定开展专项调查的,应当在调查评估报告中形成专项调查评估意见和结论。《办法》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调查评估报告的要求及时组织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调查评估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实现闭环管理。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黄晓荣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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