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土地整治管理 筑牢耕地安全防线——泰安出台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12-25 12:08:57
通讯员 邢豪 韩长清
耕地是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土地整治是坚守耕地红线、提升耕地质量的关键举措。近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出台《泰安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期2年,对按照项目管理的土地整治活动提供了科学指导和制度支撑。
明确管理标准,提供制度遵循。该《办法》紧密衔接《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等上位法律法规,立足泰安市土地利用实际情况,明确了土地整治项目从立项、实施到验收、管护的全链条管理标准,细化了市、县分级管理责任。既落实了省级条例的原则性规定,又结合地方实际补充了具体操作细则,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筑牢耕地保护安全防线,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制度遵循。
强化源头管控,严把准入关口。《办法》立足源头把控、科学立项,明确了项目申报条件,包括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权属明晰、资金有保障等五项条件。同时,通过划定生态“高压线”、建立动态项目储备库、实行专家评审制等多种措施,确保立项环节科学公正、合规有序。
筑牢质量防线,强化过程管控。《办法》聚焦建设过程全链条管控,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等“五项制度”,强调“先审批、后实施”的刚性原则,明确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达到了规范建设流程、压实各方责任的良好效果。在资金管理上,实行项目资金预算和决算制度,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有效防止了资金滥用。
凝聚多方合力,完善闭环管理。《办法》构建了协同高效的验收体系,明确项目竣工后必须完成财务决算评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权属调整与不动产注销、地类变更登记、耕地质量验收六大“规定动作”。同时,规范了验收流程,组织多部门及专家共同参与验收,并邀请群众代表监督,确保项目验收过程公开透明。
聚焦后期管护,严格责任落实。《办法》立足后续管护长效保障,明确项目管护主体,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管护方案,落实管护责任和期限,确保土地整治项目的各类设施能够长期稳定运行,持续发挥效益。运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开展动态巡查和定期检查,实现了对项目的实时监控,确保耕地“种得好、管得住、用得久”。
该《办法》从立项准入到过程管控、从验收把关到长效管护,构建了一套全方位、多层次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体系,有利于推动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实现从粗放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转变,为筑牢耕地安全防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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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