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部!《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治 | 2025-12-25 19:12:07 原创
郭延冉来源:山东法制报

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抓手。12月25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据悉,这是山东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霞会上表示,《条例》的出台,是破解济南城市发展瓶颈、优化空间布局、提升人居环境、延续历史文脉的迫切需要,更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的必然要求,对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设总则、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城市更新实施、城市更新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四十七条。将“规划引领、统筹协调、系统治理、因地制宜、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作为基本原则,确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实施机制。同时,完善多元主体参与和协商机制,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部分,注重发挥规划引领和计划约束作用。明确划定城市更新片区、编制片区策划方案的要求,强调更新应相对成片连片,综合考虑规划要求、空间布局、功能定位、产权边界、泉水分布、历史文化保护等因素,实现片区整体功能提升。
城市更新实施部分主要规定了更新活动实施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规定了物业权利人在城市更新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与义务,鼓励经营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活动;立足泉城特色,支持结合更新项目打造泉水特色空间;注重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对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区进行“小规模、渐进式、微改造”等更新和活化利用,保障原住居民合法权益;围绕提升人居环境,对实施危险住房、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更新的方式和要求作出规定;围绕存量资源提质增效,对实施老旧工业区、老旧厂房、老旧商业区、旧市场、低效产业园区等改造更新要求予以明确;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更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效。
城市更新保障部分主要致力于破解城市更新实践中面临的规划、土地、资金等难题。《条例》还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条款,提出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并明确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依法追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刚性执行。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郭延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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