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部城市更新条例如何在泉城落地?多部门表态
地方法治 | 2025-12-25 19:11:52 原创
郭延冉来源:山东法制报
12月25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会上,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条例》贯彻实施意见回答记者提问。

住建局:以城市体检为基础,精准回应民意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巡视员陈红表示,作为综合协调部门,将加快出台《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片区更新、历史保护等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编制2026—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专项规划,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城市更新的主要任务、项目清单和行动计划。
在如何科学实施城市更新全面提升民生福祉这一群众关心的问题上,陈红介绍,将落实“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的要求,将城市体检作为城市更新项目生成的必要条件。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五个维度,通过城市体检精准捕捉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在城市更新各环节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等关键环节,主动向社会公众、物业权利人等征求意见建议。此外,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后评估机制,通过社区走访、线上问卷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的真实反馈。
发改委:多元争取资金,强化“软硬”双重支撑
城市更新行动离不开资金支持。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马骏会上介绍,2025年,济南市共有180个城市更新领域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其中,24个项目获批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4.06亿元,150个项目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审核、债券需求240.11亿元,6个项目投放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4.68亿元。
马骏会表示,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统筹“硬投资”和“软建设”,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最大程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例如,聚焦城市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等领域,为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和住建等部门一起,做好《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等方案更新,围绕创新投融资模式、健全运营维护体制,完善价格收费机制等“软建设”方面开展体制机制创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先增补公共服务设施
《条例》对规划、土地、不动产等方面支持政策都作出了要求。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郭群会上表示,规划引领方面,要将公共服务设施的增补与提升作为城市更新的核心内容,在规划中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养老、绿地、停车等公服设施的空间落位与标准配置。通过“补缺、提质、共享”等多种策略,系统性补齐民生短板,规划构建“15分钟便民生活圈”,切实增强市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激活存量空间方面,研究出台建设用地功能混合利用规则,商业等开发用地可与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混合布置,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推动立体综合开发,结合济南轨道交通建设与城市更新进程,深挖存量用地开发利用潜力,积极推广“轨道+物业”“场站+商业”等复合开发模式。着力向立体和复合要空间,高效补充存量空间的功能短板。
不动产登记方面,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征收后予以保留保护的房屋,例如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如符合安全和使用要求,可按程序办理确权登记,支持其活化利用。对于原址改造的老旧住房,居民可持原产权证书便捷换发新证。为解决居民在改造过渡期或回迁后的融资需求,居民可凭改造安置协议提前办理新房屋的“预告登记”申请抵押贷款,切实保障其财产权益与融资便利。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郭延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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