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公开听证+法治课堂”帮企业堵塞漏洞
大众新闻 孙亚飞 2025-12-25 18:28:57

“本想钻法律空子,却遭‘打脸’,教训深刻,牢记在心,今后要依法管理企业,老老实实地经营,规规矩矩地管理,不敢再越池半步。”12月25日,高唐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来到涉案企业所在地清平镇,召开涉企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与第八期“伴企行・法治护远航”民企法治课堂活动时,涉案企业负责人唐某说:“企业要规范管理、依法管理,严格规章制度,依法拒绝‘一言堂’,避免给自己和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2020年9月,唐某在清平镇注册一家木材加工企业,不久企业遭受经营“寒潮”,为降低经营成本,便走“捷径”,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以公司名义向外地三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价税合计近130万元,税额合计近15万元,非法获利近5万元。案发后,涉案三家企业补缴了全部税款,唐某也退还全部非法所得。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官讯问了唐某,走访了企业,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交流,了解了企业案发原因和企业发展前景,职工法律意识淡薄,企业管理“一言堂”,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是企业案发的主因;走访了镇政府,与镇政府工作人员交流,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正常纳税。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唐某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非法所得以及当前企业正常纳税,经营状况良好、吸收众多周边群众就近就业。依据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梳理了近几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涉企犯罪案件的动机、特点和规律,决定到涉案企业驻地开展“公开听证会+民企法治课堂”宣传活动,召集众多企业家共同分析“身边人”涉嫌犯罪的动机、原因及预防犯罪的重要性,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及拟不起诉理由,重点说明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非法所得等法定从宽情节,涉案公司已补缴全部税款,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充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检察官还建议企业强化法治教育、坚守经营法律底线。
听证结束后,第八期民企法治课堂接续开讲。高唐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洪亮以《筑牢防线 行稳致远》为题,结合本次公开听证案件及近年来高唐县涉企刑事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企业在财务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易触发的刑事风险点,重点解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贿赂等常见罪名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提出“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补救”的全链条经营建议。
参加聆听的企业家们纷纷表示,如果企业经营和生活过程中不懂法、不知法,盲目经营,随意而为,很容易跌入“陷阱”。他们纷纷邀请检察官多多开展法治课堂进企业、检察官“送法进企业”等普法活动,让懂法用法守法经营成为企业经营的日常习惯。
“每一个案件都是现实的普法教材,每一次公开听证都是公开的法治课堂。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要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民企法治课堂、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从纸面落到实处、从抽象化为具体,真正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办理过程。”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霞围绕“检察办案+警示教育”如何融合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时说。
(大众新闻记者 孙亚飞 通讯员 杨兆峰 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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