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兴岚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港口及船舶服务业务运营权拍卖公告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5-12-25 17:39:16原创

天宏岚拍【2025】038号

受日照市岚山区兴岚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6年1月4日14时30分在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岚山会议室使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现状拍卖日照市岚山区兴岚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港口及船舶服务业务运营权,共计1个标的,详情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展示时间及地点: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二、竞买手续办理

1、竞买人为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有意竞买者请提前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系统实名注册,并于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前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10100301421086537,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打款人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需备注标的名称)。竞买未成功者的保证金于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3、竞买人网络报名成功后请于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持报名材料(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4、竞买人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后,请于2026年1月4日14时30分参加拍卖会。

三、特别提醒

1、委托人提供具备独立产权的服务大厅(面积约1030㎡)和5号综合服务楼一层、二层(不含一楼门厅、电梯间等公共区域,面积约2050㎡),作为船舶和船员服务运营场所,同时允许买受人以委托人名义开展业务。运营场所内部装饰、装修以及相关服务设施配套均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在进行使用房产装修改造前,应将施工方案提报委托人进行审核,委托人有权根据园区管理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或否决。

2、委托人收取运营费用的方式为:年度运营管理服务费=月度营业额×成交分成比例×12个月,每月进行一次营业额核算及管理服务费结算,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共同核定每月营业额,具体要求如下:

①营业额以买受人实际经营所产生的收入为准,包含但不限于销售、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所得。运营过程中,买受人须统一配套智能化管理系统,双方共同监督营业情况。买受人按月向委托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及相关经营数据,配合完成营业额核定工作。若发现虚报、瞒报等行为,委托人有权调整分成金额并追究相应责任。

②运营管理服务费实行基础保底和超额奖励机制,如买受人年营业额不足750万元,按750万元计算;年营业额超过3000万元,委托方整体分成比例下浮1%;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元,委托方整体分成比例下浮1.5%。成交分成比例按照竞拍结果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成交分成比例按照竞拍结果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买受人自竞买成功之日起15天内与委托人完成交接。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经营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和政府行为可随时终止合同。

4、买受人所有经营业态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并符合港口和有关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和安全责任。

5、授权运营期间,买受人使用其他物产,按照园区同期对外出租价格下浮20%设立运营管理服务基础保底费,同时对5#综合服务楼3-5层楼房拥有优先使用权。

6、授权运营期间,买受人使用服务大厅、配套综合服务楼以及租赁其他物产范围内一切水、电、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应付费用的90%和委托人承担应付费用的10%。收费标准:水费每吨4.5元,电费综合楼0.9185元/度(厂房、冷库0.8元/度),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2.5元(厂房、冷库减半)。

7、委托人给予买受人装修筹备期,其中船员服务大厅相关服务业务给予3个月装修筹备期,综合服务楼相关服务业务给予6个月装修筹备期,以上时间内不计算运营时间和营业额,也不收取物业费,后期新增产业按照相关业务属性执行相应的装修筹备期标准。

8、授权运营期间,如遇委托人或政府组织活动,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

9、授权运营期间,不允许买受人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转租或分租。

10、授权运营期间,如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协议中止的,委托人在签订中止协议后10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因买受人原因中止协议,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租赁费用不予退还。

11、其他相关要求及规定,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在签署的《经营合同》中详细规定。

四、其他要求

1、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运营权转让合同,如因买受人原因未能签订拍卖合同,则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执行。

2、本次拍卖前竞买人必须按照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75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款项在协议签订后5日内退还;待买受人按要求运营期满后,无纠纷问题委托人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本次拍卖标的物质量、数量等以展示期间的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实地踏勘,本公告信息及委托人提供的相关介绍、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瑕疵等不做任何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竞买人应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其一切现状及瑕疵。

5买受人需在成交后缴纳拍卖佣金,收费标准详见竞买合同,并按照拍卖成交额的0.15%另行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6、其他事宜请在报名前自行向委托人咨询。

五、重要提示

本公告项下‘特别提醒’等条款,系委托人提出并提供的未来《经营合同》之核心内容,其法律效力及解释权归属于委托人与最终买受人。拍卖人已尽合理审慎义务进行形式披露,但不对其公平性、合理性及可执行性承担任何担保或保证责任。竞买人应于拍卖前自行咨询并完全理解相关条款,独立判断商业及法律风险。

咨询电话:

委 托 人:17569150815(徐主任)

拍卖公司:13606337391(方经理)

报名地址:日照市岚山区万斛路南段日照人家东侧路北

  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徐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