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滨城融媒 卢志强   2025-12-25 19:38:32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滨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滨城区大队将启用21处道路交通违法自动记录设备(电子警察)及反向卡口、1处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设备。具体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及反向卡口:

(一)具体点位:

1、长江二路渤海十路

2、玉龙湖路渤海一路

3、玉龙湖路渤海三路

4、玉龙湖路渤海二路

5、黄河一路渤海五路

6、黄河十五路东外环

7、黄河十五路渤海三路

8、黄河十四路职业学院门口

9、黄河十四路渤海五路

10、黄河十四路渤海七路

11、黄河十四路渤海八路

12、黄河十三路渤海五路

13、黄河十三路渤海七路

14、黄河十三路渤海九路

15、黄河十三路渤海八路

16、黄河十二路渤海三路

17、黄河十七路渤海五路

18、黄河一路渤海七路

19、黄河二路渤海四路

20、黄河八路渤海一路

21、黄河十路渤海四路

(二)抓拍的重点违法行为

电子警察主要记录:不按交通信息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规定调头、遇停止信号停在停止线内、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反向卡口主要记录: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设备:

(一)具体点位:

1、黄河八路渤海十路以东150米建设小区南门

(二)抓拍的重点违法行为

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本公告发布5日后启用,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滨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滨城区大队

2025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卢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