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关于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5-12-25 21:03:09原创
大众网记者 梁小童 实习记者 于淏泽 潍坊报道
12月25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解读《关于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据了解,2025年1月份,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5〕1号),明确了山东省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的任务目标和工作举措,为贯彻落实省《实施意见》精神,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潍坊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海渔等七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年种业振兴行动实施伊始,潍坊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全市种业创新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种质资源保护、种业科研攻关、种业企业培强扶优,5年来共投入财政资金一亿元,其中用于种质资源保护380万元、种业科研创新团队6070万元、种业企业培强扶优2740万元、良种繁育基地建设480万元、蔬菜制种保险330万元。通过强化政策资金扶持,潍坊市种业产业发展成绩斐然,目前全市有种业科研企业、单位47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达到5家,数量居全省第一位;破难题种业阵型企业达到4家,数量居全省前列;种子进出口企业由3家发展到6家,占全省的18.2%;审定小麦、玉米、大豆等新品种29个,取得植物新品种权387个,登记品种达到492个,较“十三五”末增长43%,政策对种业产业的引领作用逐步显现。
2025年1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种质资源收集和开发利用、种业科研攻关、企业扶优培强、良繁基地建设、种业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2025年年初,潍坊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海渔局组成起草小组,根据省《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潍坊市种业发展实际和需求,共同完成《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其间组织多次会商研讨。7月份,起草小组分别向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部分种业科研企业征求意见,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于12月18日印发。《实施意见》的制定实施将有效解决潍坊市育种技术相对落后、部分中高端蔬菜种子依赖进口、畜禽种业垄断壁垒、高端人才不足、品种侵权现象多发等问题,有力促进潍坊市种业科研企业提高科研水平、更新研发手段,培育一批品种表现优良、丰产性好、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品种,提高潍坊市种业产业竞争力,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分总体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部分,共12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方案紧紧围绕种业振兴行动核心任务,明确实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育种创新能力攻坚、种业企业培优扶强、种业基地建设提升、种业管理服务赋能等五大工程。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强化育种创新平台和种业科研提质增效,加大企业培优扶强力度,提高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水平。利用3年时间,完成创制特色种质资源20个以上,种质资源保有量达到4.5万份以上;培育高产优质抗逆高效新品种10个以上,主要农作物品种实现一次更新换代,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9%以上;“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种业阵型企业达到6家以上的总体任务目标。
责任编辑: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