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冶街道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5-12-26 14:37:28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声污染,营造安全祥和、空气清新的节日环境,按照《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唐冶街道现将元旦至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予以告知:

一、禁放区域

按照《禁放规定》,唐冶街道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雪山片区为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非禁放区域

按照《禁放规定》,唐冶街道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外唐冶片区为非禁放区。

1.在非禁放区域,下列十类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7)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8)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9)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等施工现场;

(10)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2.在非禁放区域不提倡、不组织、不设置推荐燃放点。倡导市民朋友不燃放或少量燃放,做到人员不集中,不聚集,不扎堆,不夜间扰民。不向河道、绿化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随意丢弃烟花爆竹残留物,做文明市民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辖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1.按照相关条例,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唐冶街道辖区范围内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没收储存的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唐冶街道温馨提醒您:在唐冶街道辖区范围内一律不得销售(存储)烟花爆竹,不要在网络和微信群等非法渠道购买,不要通过“互联网+寄递”方式违规寄递烟花爆竹。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劝阻、举报违规运输、存储、销售、燃放行为,举报电话:唐冶派出所值班电话:88895110,唐冶街道应急值班电话:62326977。

3.对于网络(抖音、今日头条、快手、西瓜、小红书、微博等)针对唐冶片区烟花爆竹引流、网络售卖、网络组织聚集燃放、焰火活动的,公安、网信部门将重点监控关键词,并重拳出击整治网络误导、谣言等突出问题,及时推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广大市民朋友,“家在唐冶,我爱唐冶”,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迎接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祝您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通讯员 高明)

责任编辑:于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