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险聊城中心支公司违规回扣与造假财务资料遭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12-26 21:51:59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依据聊金罚决字〔2025〕69号处罚决定,因其向投保人给予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且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聊城监管分局处以33万元罚款。

王 侃,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根据聊金罚决字〔2025〕70号处罚决定,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聊城监管分局予以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责任编辑: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