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情侣在塞班岛冲动结婚,回国后分手了!女子索赔5万

南方都市报     2025-12-26 22:29:46

12月26日,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获悉,一对男女在网上相识三个月后,双方共赴美属塞班岛旅行并在当地登记结婚。回国后因感情降温并分手,女子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诉至宝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男子赔偿其5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二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有效,不存在所谓婚约财产的返还。

据介绍,蔡强(化名)与陈红(化名)通过社交平台结识,网上相谈甚欢,互生好感。相识三个月后,二人相约共赴塞班岛旅行。沉醉于塞班岛如画的美景,双方一时冲动,决定在当地登记结婚作为感情见证。于是,二人按照塞班岛当地程序,在市政府办公室举行了结婚注册仪式,互许誓言并交换戒指。

然而,回国后不久,双方因异地相隔、性格不合,感情迅速降温并分手。随后,陈红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诉至宝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蔡强返还陈红购买的戒指或者折价赔偿2万余元,并承担陈红在塞班岛旅行中所支出的机票、住宿等费用共计5万余元。

庭审中,蔡强提供了大量消费记录和支出凭证,主张其为陈红购买了大量奢侈品,且其在塞班岛的花销远超陈红,故而不同意返还戒指、也不愿承担陈红的消费支出。同时,蔡强提交了经海牙认证的婚姻登记证件,证明双方已在塞班岛合法登记结婚,形成夫妻关系,因此不存在返还财物事宜。

针对蔡强的抗辩,陈红则否认二人婚姻关系,认为塞班岛婚姻登记仅仅是二人旅游的一次纪念,在国内并不发生效力。

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蔡强与陈红在美属塞班岛进行婚姻登记,二人的结婚条件符合共同居所地(中国)法律,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美属塞班岛)法律,且婚姻登记证件经海牙认证,法院对蔡强提供的婚姻登记证件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因此,二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有效,在有效的婚姻期间,不存在所谓婚约财产的返还。如双方需要离婚,可在国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经宝山区人民法院释法说理,陈红撤回起诉。

(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袁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