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实施 为全链条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撑起“保护伞”

大众新闻    2025-12-27 10:19:28原创

近日,《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由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0月10日起实施。这标志着菏泽牡丹产业发展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为“中国牡丹之都”的特色产业长远发展构筑起坚实的制度屏障。

《条例》共八章四十八条,系统构建了“资源保护、品牌建设、质量监管、文化赋能、服务保障”五位一体的全链条法治保障体系。从种质资源保护到产品开发,从质量监督到文化传播,每一项条款均精准聚焦产业发展实际,致力于破解长期存在的堵点与难点,为牡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筑牢资源根基,守护产业生命线。《条例》强化牡丹种质资源保护,明确要求开展资源普查、建档与保存,尤其对濒危品种、百年以上古牡丹实施重点保护,严禁非法采伐、移植。同时,通过完善种植区基础设施、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建立病虫害统防机制等措施,实现牡丹从种植到管理的全周期标准化,夯实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基础。

强化品牌与质量,提升产业竞争力。《条例》突出品牌引领作用,着力推动“菏泽牡丹”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加强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的注册、运用与保护。同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全产业链标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以法治手段维护菏泽牡丹的品牌形象与市场信誉。

推动文化融合,厚植产业内涵。设立“牡丹宣传月”、支持牡丹文化与黄河文化、非遗项目等深度融合、鼓励主题场馆建设与国际文化交流……《条例》以专章形式明确文化赋能路径,推动牡丹从单一农产品向富有内涵的文化符号跨越,增强产业影响力和软实力。

健全服务机制,激发产业活力。《条例》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设立牡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和数字化平台建设。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完善风险保障,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协同”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立法呼应产业需求,过程彰显科学民主。《条例》自2024年纳入地方立法计划,历经多次调研、论证与审议,于2025年8月获表决通过。立法过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紧扣产业实际,确保内容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回应了牡丹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

据了解,作为“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芍药种质资源丰富,拥有牡丹品种1308个、芍药品种800余个,2025年鲜切花销量占全国市场份额60%以上,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牡丹芍药生产、销售与科研基地。《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菏泽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与城市品牌提升。

展望未来,菏泽将以《条例》为纲领,持续推进牡丹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让承载千年文化的牡丹,在法治的护航下绽放出更加灿烂的产业光辉。

(大众新闻记者  郭 丽 通讯员 王瑞群  张龙玉 )

责任编辑:杨以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