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烟台市场监管    2025-12-27 13:00:16

  商标是企业的品牌标志,它代表着企业的形象、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信誉。保护商标既是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是保障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以及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现公布一批

知识产权(商标)领域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

  1.招远市任国光山地鸡海鲜馆经营侵犯“古井亭”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汾酒案

  查处单位: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招远市任国光山地鸡海鲜馆经营侵犯“古井亭”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当事人销售侵犯“古井亭”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辨认,相关涉案商品均不是权利人生产或其许可生产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烟台盛彩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擅自制造含“管工牌”注册商标标识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等印刷品案

  查处单位: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根据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的《线索移送函》,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烟台盛彩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未查验商标注册人证明文件和获得商标注册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接单印刷力泰密封产品合格证、力泰管工牌检测报告、管工牌力泰液体生料带使用说明等三种印刷品,印刷品均含有“管工牌”商标内容。上述印刷品含有“管工牌”商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3.莱阳市正大茶庄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白酒及未经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案

  查处单位: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人投诉举报,称其在莱阳市正大茶庄购买到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粮液52度浓香型”白酒。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辨认,涉案的五粮液®52%vol浓香型白酒(规格:500ml,批号852140114,生产日期2022-05025)属假冒产品。另查明,涉案白酒标签标注“五粮液WULIANGYE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四川省宜宾市,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上述标签内容属于虚假内容。再查明,当事人从事白酒及茶叶等预包装食品销售时,未办理备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复查时,当事人已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改正了违法行为。当事人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当事人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4.山东柯腾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查处单位: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山东柯腾防水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给烟台晨晖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CKS科顺”牌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辨认,涉案产品不是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5.莱州市沙河镇北郑村善江商店销售侵犯“云南白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牙膏案

  查处单位: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执法人员通过举报线索在当事人店内西北侧货架上发现“云南白药”牙膏共14支,上述“云南白药”牙膏经厂家辨认为假冒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6.栖霞市忠民润滑油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长城卓力 L - HM46抗磨液压油案

  查处单位: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栖霞市忠民润滑油批发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发现4桶长城卓力L - HM抗磨液压油(高压高清)产品执行标准:GB11118.1 - 2011(J2023010217551271D202301028091 - 0608)(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六号,净含量:16kg每桶)。经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辨认,涉案产品属于假冒产品。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长城卓力L - HM46抗磨液压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7.莱山区大王服装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查处单位: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根据商标持有公司举报的案件线索,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的“始祖鸟”短裤3件、“始祖鸟”短袖4件、“始祖鸟”长裤1件、“始祖鸟”长袖3件,经商标持有公司辨别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8.龙口市东江老四调料批发部销售商标侵权乙基麦芽酚案

  查处单位: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称龙口市东江老四调料批发部销售假冒星湖乙基麦芽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销售货架上发现有包装标识为广东省肇庆香料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星湖®乙基麦芽酚。经注册商标权利人广东省肇庆香料厂有限公司辨认,涉案乙基麦芽酚为侵犯“星湖”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乙基麦芽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高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