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改装、作弊地磅、向未成年人售酒!泰安通报5起典型案例→
大众新闻 王洪涛 2025-12-27 16:23:24原创
为切实“服务民生、护航消费”,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深入开展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惩重处,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第四批典型案例发布如下。
一、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泰安市泰山区汇鑫电动车销售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2025年8月5日,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泰安市泰山区汇鑫电动车销售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3月18日,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对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增设了蓄电池框架,加装了金属护杠,电池安装位置存在较大电池篡改空间,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未提供出供货商资质,提供的收款收据无法证明来源及供货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三条;《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肥城市学友车业擅自销售未经认证的三元锂电池案
2025年4月24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对肥城市学友车业擅自销售未经认证的三元锂电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10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三元锂电池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肥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泰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泰安鑫和气体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气瓶充装活动案
2025年9月11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对泰安鑫和气体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气瓶充装活动的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7月3日,根据举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23日,当事人充装的8个二氧化碳气瓶、14个氧气瓶、18个氩气瓶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使用登记机关同意,擅自进行充装。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8.4(5)的要求,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东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东平艺林木材经销中心使用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案
2025年3月17日,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对东平艺林木材经销中心使用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作弊装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3日,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的地磅增加了作弊装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计量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东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山东省计量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肥城市刘亮小吃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案
2025年12月1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对肥城市刘亮小吃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9月4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肥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泰安市场监管)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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