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为亡弟追凶”:被告人死缓,被害人家属申请抗诉遭驳回
澎湃新闻 2025-12-28 17:55:42
12月28日,澎湃新闻从被害人家属李海玉处获悉,针对他们的抗诉申请,12月28日,广东湛江检察院作出《抗诉请求答复书》显示,该院认为一审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2年12月22日,湖南籍男子易某华因工资纠纷和同乡李某祥发生矛盾,随后在广东湛江雷州市迈车坎村小学把李某祥的9岁儿子李某平带走,李某平从此下落不明。1993年2月19日,一具男童遗体在迈车坎村附近的甘蔗林被发现,经李某祥等人辨认,死者是李某平。法医作了尸检后,将李某平遗体交由家属处理,后遗体被埋在附近公路边。
2020年5月,此案的嫌疑人易某华落网后,湛江市雷州市公安局曾对外发布消息称“成功侦破一宗27年命案积案”。2021年2月,广东湛江市检察院对潜逃27年的嫌疑人易某华作出不起诉决定。
因不服湛江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受害者家属李海玉向广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2021年9月,广东省检察院回复称,经审查,该申诉符合受理条件,该院依法受理并调卷。其后,广东省检察院复查过程中补充了部分新证据,该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某华杀害李某平的犯罪事实,遂撤销湛江市检察院此前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并将此案移送湛江市检察院依法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2024年11月1日,此案一审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时,公诉人建议判处易某华死刑。
2025年12月23日,此案迎来一审宣判。据湛江中院官网通报,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某华与被害人李某平(殁年9岁)的父亲李某祥因工资纠纷发生争执。当天下午,易某华到李某平就读的小学,将李某平从学校带离至雷州市北和镇某甘蔗园内,持刀捅刺致其死亡后潜逃。后易某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华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和罪行严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鉴于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量刑证据存在瑕疵。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易某华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李海玉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会向湛江市检察院申请抗诉。
(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李家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