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境生物收罚单: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减免税设备抵押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12-29 10:57:19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海关走私违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栏获悉,12月24日,天境生物药业(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境生物”)收到罚单,原因为“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减免税设备抵押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等。

内容显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钱江海关调查,天境生物有以下违法行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当事人申报进口清洗机、灭菌柜等12台设备。2023年2月28日及3月3日,因符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就上述进口的 12台设备获得钱江海关出具的5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编号为Z290012340488、Z29012340447、Z29012340490、Z29012340446、Z29012340489,申请退回了上述12台设备进口时已缴纳的关税。

2024年3月28日,当事人在未经海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DY181724000017),有效期2024年3月 28日至2027年3月27日。抵押物中包括上述减免税设备清洗机(型号为GEW P 101210-2)5台、清洗机(型号为GEW P 888-2)2台、灭菌柜(型号GSS-P71413)5台。2024年5月23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就上述抵押办理《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 (编号31542402004035179036)。
在海关发现上述违法情事后,当事人于2024年10月8日提前归还了贷款,并于2024年10月11日解除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动产担保登记证明-注销登记》(编号 315424020045100200)。
钱江海关表示,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减免税设备抵押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经计核,上述12台减免税设备违法行为发生时货物价值人民币444.154065万元。当事人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12台减免税设备抵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并向海关提供相应担保,依照相关规定,符合从轻处罚情形。同时,当事人在设备抵押期间,按照原定用途自用12台减免税设备,其违法行为没有影响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税款征收、外汇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符合有关规定的减轻处罚的情形。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天境生物科处罚款人民币2.88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杭钱关缉违字〔2025〕58号。

据天境生物官网介绍,公司是一家聚焦于自身免疫疾病、肿瘤免疫和代谢疾病领域创新疗法的全链条生物科技公司。公司立足中国,聚焦全球创新药的研发、临床试验、生物药生产以及产品上市和产品的合作商业化。公司已建成涵盖上海、北京研发中心和杭州GMP生产基地在内的产业链闭环,于2020年初成功登陆美国纳斯达克。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天境生物药业(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法定代表人钱丽丽,注册资本35768.415万元人民币。变更信息显示,12月4日,其由天境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变更为天境生物药业(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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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