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炒锅使用遇问题市场监管帮退货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5-12-29 11:23:33原创

大众网记者 王冠男 通讯员 孙雪飞 淄博报道

淄博市高青县某消费者反映其在高青县某五金店铺花费100余元购买家用炒锅,购买时商家承诺不会出现粘锅现象,其回家使用后,发现炒锅较薄,且出现了粘锅与糊锅的情况,返回店铺与商家协商处理,商家一直未同意退换,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商家尽快更换或退货退款。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立即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对于消费者反映的炒锅较薄,且出现粘锅与糊锅的问题,五金店铺负责人表示因为每个人的使用习惯不同,操作不当时,炒锅会出现一定程度的粘锅与糊锅情况,只要后期操作正确,并不影响使用。因双方各持己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过执法人员对双方耐心细致地讲解,五金店铺负责人同意为消费者退货退款。经回访,消费者表示已完成退货退款。消费者对此次消费纠纷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表示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的从业人员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介绍、承诺以及对消费者询问、投诉的答复,视为经营者的行为。经营者的服务承诺和宣传资料应当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对其内容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据此,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是通过正规的线上线下渠道购买,尽量选择手续齐全的商超、授权店、专卖店等渠道;二是查看产品标签标识是否齐全,厂名、材质、合格证明等是否标注清晰,并仔细查看说明书,了解使用限制;三是检查商品的外观是否存在毛刺、锐边、划痕等情况,切勿购买存在明显异味的商品;四是科学理性购物,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商品,提前做好商品比对,切勿冲动消费、盲目跟风购买;五是与商家明确退换货规则及售后维修的“三包”规定,并警惕商家的虚假宣传、明降实涨、货不对款等消费陷阱。

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留存消费凭证,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