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00元,泰安一地发布悬赏→
大众新闻 王洪涛 2025-12-29 16:38:35原创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庆红、张太勇与被执行人曹正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曹正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曹正东,男,1971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潮泉镇泉福路739号,现住肥城市老城镇井楼小区11号楼1单元202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2219710417****。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2)鲁0983民初419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0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103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玉涛与被执行人潘政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潘政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潘政雷,男,1984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隆源小区9号楼2单元二楼北户,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840520****。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1)鲁0983民初178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87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提供线索并成功拘留被执行人的悬赏2000元,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103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秦绪廷与被执行人李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强,男,1966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龙山路20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660406****。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5)鲁09民终105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7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信息,并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2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317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尹爱焕与被执行人张吉国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吉国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吉国,男,1970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济兖路052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2219701018****。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19)鲁09民终195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65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120
联系人:于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来源:肥城市人民法院)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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