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城关第二派出所快速处置一起发送侮辱恐吓信息案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5-12-29 16:55:46原创
大众网记者 郑州 通讯员 庞玺印 济宁报道
12月16日,山东省汶上县公安局城关第二派出所依法快速查处一起通过网络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案件,对实施网络暴力行为的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净化了本地网络环境,展现了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的坚定决心与高效执行力。
汶上县公安局城关第二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多次收到他人通过微信发送的含有侮辱、恐吓等内容的信息,言语粗鄙不堪,严重扰乱了其正常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困扰。接报后,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展开调查。办案民警秉承对网络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迅速固定相关电子证据,查明事实,并依法将违法行为人传唤到案。
经查,违法行为人为泄私愤,在短时间内持续通过微信向特定对象发送大量具有人身攻击、威胁恐吓性质的信息,其行为已超越了正常沟通或纠纷解决的范畴,构成了对他人生活的恶意干扰,破坏了网络空间的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即“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汶上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叁佰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接受处罚。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深度普及,各类网络暴力行为时有发生,严重侵害公民人格权益,扰乱社会秩序。汶上县公安局强化网络安全监管,提升涉网案件侦查打击能力,特别是针对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恐吓骚扰、侵犯隐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严惩,有效遏制了网络违法犯罪的滋生蔓延。
警方郑重提醒:互联网是广大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依法上网、文明上网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网络道德,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参与网络诽谤、侮辱、恐吓等任何形式的网络暴力行为。对于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必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尹荣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