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报请最高法核准对叶德志死刑
社会与法 | 2025-12-29 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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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晚,广东省廉江市,69岁的韦某某及其女儿叶某花、外孙何某某(殁年1岁11个月),遭同村叶德志持菜刀砍击身亡。
经鉴定,叶德志患精神分裂症。2025年8月,湛江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宣判后,叶德志提出上诉。
2025年1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叶德志故意杀人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叶德志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监控视频截图
据媒体报道,事发当晚,叶某花不到三个月大的小儿子因在睡梦中,逃过一劫。
湛江中院经审理查明,叶德志因猜疑被同村的叶某(叶某花的哥哥)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
2025年3月27日晚,叶德志携带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寻找叶某未果,在叶某家门口见到3名被害人,即持菜刀砍击被害人韦某某(殁年69岁)、叶某花(殁年36岁)、何某某(殁年1岁11个月),致3名被害人死亡。
叶德志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叶德志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广东高院二审认为,叶德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叶德志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坦白等情节,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从其作案对象选择及作案过程看,其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责任编辑:李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