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明年1月1日起试行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发放补贴总额过亿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杜晓丹   2025-12-29 18:44:29原创

12月29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主任张帅介绍,《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试行方案》和《烟台市优化购房消费政策措施》于12月28日正式印发,试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明确实施模式,提供多种选择

张帅介绍,住房“以旧换新”方案总体遵循市场化原则,居民出售旧房、购买新房以市场化交易为前提,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强化部门协同、提供政策支持等举措,切实缩短居民换房周期、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收旧换新”模式分为两种方式。一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收旧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换房人(居民)二手房,销售其开发的新建商品房,并对收购的二手房进行运营、处置;二手房销售所得资金可用于抵顶换房人新购商品房房款。二是各类企业作为第三方收旧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换房人的二手房,销售与该企业签订“以旧换新”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新建商品房,并对收购的二手房进行运营、处置。二手房交易过程按照市场化原则,以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参考,最终成交价格由收旧主体与换房人协商确定。

“卖旧买新”模式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居民自行出售旧房、购买新房;二是通过中介机构帮卖旧房。过程中,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签订《卖旧买新协议书》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明确帮卖、补贴券、定向购房优惠券使用、兑付及“解约保护期”等事宜,旧房售出则办理新房手续,未售出可无条件解约。

“拆旧换新”模式鼓励各区市结合“收旧换新”推动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通过整栋、整片收购的方式,实现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主要在业主意愿集中的老旧住宅小区探索实施。

明确实施范围,拓宽政策受益面

“收旧换新”方面,收购的二手房,需为在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取得不动产权证(自建房、小产权房除外)的住宅,不存在产权纠纷、居住权纠纷、限制交易等情形;建筑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5年,核心区域可适当放宽;总价不高于新房总价的65%;支持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以一套或多套进行新旧置换。购买的新房为烟台市范围内依法可销售、不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的新建商品住宅。市级收旧主体的收购范围涵盖芝罘、福山、莱山、牟平、蓬莱、黄渤海以及高新七区指定区域,各区市国有收旧主体和社会企业可自行确定收旧范围。

“卖旧买新”方面,换房人出售的二手房,应为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取得不动产权证,产权清晰(自建房、小产权房除外)、不存在限制交易等情形的住宅,不限区域、年限,需在新房交易前完成二手房交易及不动产登记。购买的新房需为烟台市范围内依法可销售、不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的新建商品住宅。

目前,烟台市已构建从信息发布、收旧评估协商、旧房不动产登记到新房网签备案、资金支付的全链条流程体系。同时,全市统一搭建住房“以旧换新”平台,发布政策解读、新旧房源、收旧主体、实施细则、问答手册、解说动画及视频等,并可实现补贴券申领及申报的全流程线上办理。

真金白银降低换房成本

政府发放补贴,降低换房人购房成本。一是对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收旧换新”的居民,给予新建商品房成交价和二手房成交价差额1%的政府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于参加“卖旧买新”的居民,给予新建商品房成交价的1%的政府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全市补贴总额度6000万元。二是对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列入群团购房源的新建商品房的居民,可申领一张面值2万元的购房优惠券。全市补贴总金额4000万元。三是对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列入多代多孩房源库的本市多代多孩家庭,可申领单张面值1万元的优惠券。二孩家庭可申请1张优惠券,三孩及以上家庭可申请2张优惠券,多代家庭可申请1张优惠券。每个家庭共限领3张。全市补贴总金额1500万元。上述补贴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试行期结束或额度用完后即截止。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金融机构为收购居民二手房用于长期租赁的企业提供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贷款期限可达25年以上,最低利率3%左右。同时烟台市设立3000万元租赁住房贷款贴息资金,对上述租赁企业提供每年1%、最长5年的贷款贴息。

多措并举减轻购房压力,通过拓宽公积金提取范围、推行代际互助、提高贷款月还款占比、提高贷款额度、核减公积金贷款次数等举措,切实减轻换房人的购房压力。

构建全链条消费让利礼包,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家居、家装等各类市场主体推出购房优惠、中介费折扣、家电满减等组合让利活动,打造从购房到安居的惠民消费生态圈。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杜晓丹

责任编辑:武春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