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男子被炸货香味“勾走”,顺手牵“食”换来行政拘留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李文璇 2025-12-30 11:28:57原创
“警察同志,我刚买了炸货放到电动车筐里,就转身办了点事,回来炸货就不见了!”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大观园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女士的报警求助。
据李女士描述,被盗的炸货外包装没有明显标识,且案发时正值傍晚商圈人流高峰,电动车停放区域往来人员密集,给案件排查带来了不小难度。
为尽快找到线索,办案民警兵分两路展开工作:一路走访周边商户,询问是否有人留意到可疑人员或行为;另一路沿线排查。经过耐心细致的摸排,民警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刘某的活动轨迹,并迅速将其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的讯问,刘某如实交代了盗窃事实。

他表示,当天傍晚在商圈附近闲逛时,突然被一阵浓郁的炸货香味吸引。他顺着香味寻找,发现一辆电动车车筐里放着一袋炸货。当时刘某尚未吃晚饭,馋虫作祟下头脑发热,临时起意将整袋炸货偷走。为避免被人发现,他还特意找到一处僻静的楼梯间,将偷来的食物全部吃完。
虽然涉案金额不高,但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违法。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借此提醒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时,切勿将食品、财物等物品长时间放在车筐、储物箱等外露位置,务必提高防盗意识,避免财物受损。同时也郑重告诫,“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惩处,切莫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李文璇 通讯员 韩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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