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巡视”之剑 护万家安居之梦——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纪实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任灵芝   2025-12-30 18:42:00原创

物业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事关群众美好生活的“关键小事”,更是关系城市发展的“民生大事”。2025年,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将《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置于年度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开展了一场历时近8个月、覆盖行政区划和行业领域的创新监督实践,旨在通过“法律巡视”利剑,全面检视法规实施成效,精准破解物业管理领域的顽瘴痼疾,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首次对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其时间跨度之长、检查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开创了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

周密部署 自查自纠打牢坚实基础

高效统筹、执行有力的指挥中枢是决定监督成色的关键。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检查,于2月底召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现场观摩会,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路径。成立由常委会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并制定详尽周密的实施方案,构建起“市级统筹、区县联动、部门配合、代表参与”的执法检查工作新格局。

自查自纠是本次检查的“前哨战”。3月至4月,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各区县(功能区)及10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起底式、拉网式自查。各级各部门单位依据《条例》规定,对物业管理全流程、各环节运行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与对标核查,全面检视职责履行、服务供给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形成系统全面、精准聚焦的问题清单。所有问题均纳入台账管理,逐一明确了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在5月至8月自纠整改阶段,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自查工作座谈会、开展动态督导调研等方式,跟踪整改进度;加强市、区县人大协同联动,各区县结合实际同步开展了执法检查,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截至集中检查前,问题整改率已超过85%。环环相扣的前期工作,不仅有效化解了一批存量矛盾,减轻了基层治理压力,也为后续实地检查锁定了重点、明确了标靶,确保整个监督过程能够直击要害、深挖根源。

深入一线 集中检查把准问题脉搏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分别带领6个检查组,奔赴全市各区县(功能区)进行检查,实现监督无死角、全覆盖。集中检查前,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促进检查组成员更好掌握相关政策举措。各检查组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灵活运用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24个具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开展沉浸式、解剖麻雀式的深度检查。

检查内容对标法规条文、回应民生关切,涵盖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业主组织规范组建与运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管理等重点方面。各检查组不仅“听汇报、看材料”,更“到现场、访民情”,深入楼宇,直面业主居民、对话物业人员、走访社区干部,在现场感知服务温度,从细节检验法规落实。通过集中检查,不仅全面掌握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取得的实绩实效,更精准诊断出法规在执行层面存在的共性短板、机制堵点和实际困难,形成了立体化、全景式的现实图景。依据科学设置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区县(功能区)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高质量执法检查报告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求真务实 监督促改提升治理效能

发现问题是起点,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才是人大监督的落脚点。本次执法检查自始至终贯穿着“检查与整改一体推进、监督与治理深度融合”的鲜明导向,着力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监督机制。在长达数月的检查周期内,监督的压力持续传导,整改的效能同步显现。

市、区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将人大监督作为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契机与强大动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入1431个住宅小区查摆卫生清理、设施维护、停车管理、收费纠纷等物业领域问题2400余个,完成整改2348个;全市累计约谈物业服务企业104家,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29家。

推动一系列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监管和服务举措落地落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实施行业信用评价机制,按季度开展信用评级,每年发布物业服务质量“红黑榜”,并强化结果运用;博山区依托“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组建物业纠纷调处团队,实行先调解、后速裁,有效推动物业纠纷问题化解;桓台县实施的“党建引领、众议众筹”社区微治理工作法效果显著;沂源县聚焦服务短板,开展保洁、保绿、保修、保安、保畅“五保”提升行动270余次;经开区创新监管方式,委托审计机构对公共收益进行专项审计,推动收益管理在阳光下运行。治理成效直接反映在民情民意上,执法检查期间,12345热线受理的物业投诉同比下降35.34%。

更为深远的是,检查组系统梳理《条例》在实施中存在的部分条文可操作性有待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覆盖不足等深层次问题,广泛收集来自各方面的修法建议,为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优化完善提供了民意基础和现实依据。2025年10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标志着我市在“通过监督发现问题、借助立法完善制度”的良性互动轨道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实现了监督与立法的高效衔接、同频共振,使地方性法规更接地气、更可操作、更富生机活力。

民生至上是念兹在兹的不变初心,更是接续奋斗的行动标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完善和落实“1+N”监督制度体系,持续优化监督方式,通过精准发现问题的“法律巡视”和有力推动整改的“监督闭环”,将纸面上的法规制度,切实转化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效能、千家万户可感可及的民生温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李睿 朱志建)

责任编辑:李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