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缴存职工也可办理,济南优化公积金“商转公”政策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12-30 18:53:24

30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降低职工存量房贷还款压力,节约购房成本,济南“商转公”政策将进一步优化升级,再释红利。自2025年4月1日济南出台《济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以来,全市共发放“商转公”贷款1837笔,发放金额10.6亿元,为购房家庭减少房贷利息支出约1.1亿元。

优化调整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异地缴存职工纳入保障范围,原政策仅限本地缴存职工,调整后放开缴存职工本地限制,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业务。调整后新增组合贷款模式,转贷可选择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原组合贷款除外)。转贷需重新设立抵押权,抵押价值与原商贷发放额一致,商业银行对商贷和组合公积金贷款享有同一顺位抵押权。政策调整后,职工家庭可将部分原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组合贷,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剩余商贷大幅降低资金周转压力。

另外,政策对申请条件也进行了优化。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且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办理,并符合办理(或转移)房屋抵押登记条件。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本次优化政策按照原商业贷款发放日期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2026年2月28日前受理商贷发放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前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受理商贷发放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前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2026年6月1日起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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