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推动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专访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何旭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刘乐   2025-12-31 11:28:30

记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法治意识的增强,司法鉴定日益成为群众维护合法权益、还原事实真相的有力法律武器,也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裁判不可或缺的科学基石。近日,省司法厅出台《山东省司法鉴定人助理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今年还制定了《山东省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5—2029年)》,为我省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何厅长,省司法厅作为我省司法鉴定的行业主管部门,在推进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呢?

何旭: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部署要求,大力加强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探索推进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组织司法鉴定登记专家评审,部署司法鉴定意见书统一赋码全覆盖管理试点,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发展提升行动,全方位加强司法鉴定领域监督管理,全省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水平不断提升。今年,我们还印发了《山东省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5—2029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方向。

记者:出台《规划》对我省司法鉴定行业的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

何旭:自2015年起,省司法厅先后制定了两个司法鉴定五年规划。规划实施十年来,全省年均鉴定业务量突破17万件,服务范围由诉讼向行政执法、仲裁、保险理赔等非诉讼活动拓展,业务基本实现鉴定领域和主要县域全覆盖,在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化、诚信执业监督、协会自律体系以及行业专家培养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对提升司法鉴定行业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规划对全省司法鉴定行业的引领保障作用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规划对于维护行业发展秩序十分重要。通过实施规划,可以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和诚信执业要求,督促、引导机构更加注重执业质量。二是规划对于保证行业健康发展十分重要。通过实施规划,可以控制机构数量规模,防止低质量增长,切实把有实力的机构引进来,保证行业健康发展。三是规划对于推动行业做大做强十分重要。通过实施规划,可以分类引导,推动有实力的机构做大做强,引导弱小机构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全省行业服务布局。

记者:在《规划》起草过程中,针对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把握了哪些原则?

何旭:《规划》提出了全省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四个原则:一是坚持政治统领,服务为民。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司法鉴定工作始终,确保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业理念,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鉴定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坚持统筹规划,稳控总量。立足司法鉴定资源供给需求平衡,在规范现有司法鉴定机构发展的基础上,坚持严格标准、严控准入,依法、审慎、稳妥登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确保全省司法鉴定机构总量保持合理水平。三是坚持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业务量增长幅度、现有机构数量等因素,合理布局全省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考虑司法鉴定业务复杂程度、司法鉴定需求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布局各市司法鉴定业务类型。四是坚持整合资源,做精做强。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综合医疗机构等优势专业资源,培育一批高资质、高水平、综合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引导司法鉴定机构通过资源整合、扩大规模、跨地域协作等多种方式实现司法鉴定行业综合实力和整体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记者:《规划》在推动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亮点措施?

何旭:《规划》本着“精简、实用”的原则,共3部分20条措施,亮点措施主要有:一是发挥对行业从严管理、健康发展的导向作用。比如,深化诚信执业建设、管好后备队伍、完善执业能力评估等措施,将向行业释放持续从严、注重规范的信号。我们于近日出台的《山东省司法鉴定人助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助理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档案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就是对从严管理司法鉴定行业提出的具体要求。二是把好司法鉴定行业准入关。规划提出的用好优质资源、均衡发展业务、服务中心大局、优化服务供给等措施,目的就是鼓励发展有实力、讲诚信、社会和办案需要的机构。三是分类推动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针对不同层次的机构,规划明确了发展特色业务领域、打造品牌鉴定机构、支持机构创新转型等不同发展方向,力争推动行业从“个体强”、“局部强”向“整体强”发展。

记者:针对近期出台的三个文件,可否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首先是《助理办法》在司法鉴定人助理管理方面主要有哪些制度设计?鉴定人助理可以从事哪些工作?

何旭:《助理办法》围绕规范鉴定人助理的管理,建立完善了五个方面的制度机制:一是在全省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协会+司法行政机关”三级鉴定人助理管理体系,为鉴定人助理成长和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建立鉴定人助理审核备案制度,明确了鉴定人助理的备案条件、备案程序和备案材料;三是建立取消司法鉴定人助理备案制度,明确了鉴定人助理正常取消备案和因违规取消备案的不同情形;四是建立对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发挥机构对鉴定人助理的管理责任;五是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司法鉴定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司法鉴定人助理在辅助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直接管辖的市级或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书面投诉。

鉴定人助理主要可以从事五个方面的司法鉴定辅助工作:(一)辅助司法鉴定人做好送检材料的接收、提取、标识、检验、保存、处置等工作并做好记录;(二)辅助司法鉴定人对检材进行检验或对活体进行检查;(三)辅助司法鉴定人完成司法鉴定文书初稿的起草和司法鉴定文书的校对、制作等工作;(四)辅助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记者:关于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年度考核是如何规定的?

何旭: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年度考核是司法行政机关行业监管的基本手段和编制名册的重要依据。《考核办法》一是规定了年度考核内容和方法,包括考核总体要求、鉴定机构考核内容、鉴定人考核内容、考核方法方式等规定;二是设计了问题异议处理、结果公示等考核程序制度;三是重点明确了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参加考核、终止考核等特殊情形规定;四是在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方面是全国首创的,包括考核结果等次、不合格结果的处理方式、编入名册要求、问题整改等内容,以及对鉴定机构、鉴定人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认定条件。

记者:关于新出台的司法鉴定档案制度,有哪些创新设计?

何旭:《档案办法》主要有五方面的制度创新:一是细化了十八类应当归档的司法鉴定档案材料范围;二是明确司法鉴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和永久,提出了不同保管期限的分类建议;三是设计了以电子档案形式保存的相关制度规定,比如,传统载体司法鉴定档案保管超过5年的,可以以电子档案形式保存;四是详细规范了司法鉴定档案利用,包括对司法鉴定档案的查阅、复制、摘录等的具体要求。

记者:未来几年,省司法厅对我省司法鉴定行业的发展是如何规划设计的?

何旭:按照《规划》要求,紧紧围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总原则和“严格准入、严格监管”的总要求,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按照“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发展方向,着力推进并预期实现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更加有效,业务分布更加均衡,机构发展更加优质,队伍建设更加专业,服务供给更加有力,力争到2029年,建成机构数量适度、布局均衡合理、人员结构优化、资质能力趋强、运行管理规范的司法鉴定服务体系,更加有效满足办案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鉴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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