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一年一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备案开始啦
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王君彩 2025-12-30 20:50:0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3月31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每年均为“自本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错过集中办理期,其他时间将不再受理成员变更登记业务;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受理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变更备案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成员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三、所需材料
变更登记: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章程的决议。
3.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的规定提交任免职决议;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出资总额的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合作社(联合社)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7.山东省多证合一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的提交)
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备案登记: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章程备案,提交修改后的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的决议、决定。
◆成员变动备案,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及新增成员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四、申请方式:
1.窗口申请:
申请人直接到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进行登记申请。
2.全程电子化登记:
申请人在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http://218.57.139.23:10010/psout/)进行注册、登录后,点击“变更登记”,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好相关材料信息,在“选择申报方式”选项中点击“全程电子化登记入口”,确认后,对照“文件列表”将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等收到预审通过信息后,由投资人自主选择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 APP”进行电子签名,并选择申请营业执照类型,再次“提交”申请,即完成全程电子化登记流程。需要纸质《营业执照》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到窗口换取或邮寄换取纸质《营业执照》,也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亮照系统(https://zzlz.gsxt.gov.cn/businessShow/),或微信、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材料可参考公共邮箱模板:hmqydj@163.com密码hm1234。
五、受理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六、办理机构、办理地点及业务咨询电话
惠民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惠民县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 一窗受理服务区 | 0543-5331601 |
李庄审批分中心 | 惠民县李庄镇政府西30米路北 | 0543-5057007 |
皂户李审批分中心 | 惠民县皂户李镇政府西50米路南 | 0543-5252725 |
姜楼审批分中心 | 惠民县姜楼镇中心路东侧科创大厦一楼 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 | 0543-8617188 |
责任编辑:王君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