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司法局创新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实现1.1万余家“四上企业”全覆盖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5-12-31 14:29:20原创
大众网记者 刘元迪 临沂报道
12月31日,记者从临沂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临沂市司法局创新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目前已实现1.1万余家“四上企业”全覆盖。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临沂市司法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坚持“一切工作到企业”理念,以超常规举措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打出一套靶向精准、务实高效的“组合拳”,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着力规范涉企执法,实现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以全面推广应用“鲁执法”平台为基础,将入企检查行为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推动涉企执法检查规范化、透明化、精准化,切实压减入企检查频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出台《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按风险程度“从低到高”将监管企业划分A、B、C、D四个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风险最低的A级企业,推行“无事不扰”“智慧监管”,对B、C、D级企业,逐步提高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目前,已实现1.1万余家“四上企业”全覆盖。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做法被列入全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五个一”典型经验;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制定实施《临沂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工作运行机制(试行)》,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制定联合检查方案,公布33个联合检查场景,入企检查“能合则合、应减尽减”,最大程度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今年以来,累计减少入企次数2.7万余次,入企联合检查率63.56%,居全省第二位;纠治执法突出问题。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涉企行政执法领域教育整顿,聚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纠治,创新“小分队检查+专项督查+日常督导”监督模式,市县两级查改问题595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0条,追责问责42人,有效纠治行政执法乱象。临沂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做法被省司法厅肯定推广;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打造全流程“执法+服务”新模式,事前合规指导,组织执法部门编制“一业一册”依法经营指引,公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清单事项3505项;事中包容审慎,贯彻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办理“不罚”“轻罚”案件1043件、为企业减免罚款3683万元;事后信用修复,完成企业信用修复6766条,帮助104家企业完成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避免经济损失325万元。
着力优化法律服务,实现从“单点服务”到“全链赋能”。以推进行业协会党组织“全覆盖”为引领,引导法律服务行业主动围绕中心大局服务。推行“产业链+法律服务”。统筹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13个产业链法律服务团队,紧密围绕临沂市13条工业经济标志性产业链发展布局,“一链一团”靠上服务,为重点产业链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3万余件次;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协作机制,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培育涉外律师、仲裁员、公证员121人,支持推动3家律师事务所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巡查力度,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监管,有效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行动开展以来,涉及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投诉举报案件同比下降30%。
着力推进机制创新,实现从“环节突破”到“全程护航”。通过完善制度体系、营造法治氛围等,让企业群众对法治环境形成稳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以依法行政划定权力边界。创新形成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统领,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文件为配套的“1+N”制度体系,规范论证评估、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构建重大行政决策“整链条”机制,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评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以制度文件稳定发展预期。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职能,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十八项措施》,从市级层面强化顶层设计;另一方面,在系统内深度挖潜,制定出台《临沂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部署5大领域18项具体任务,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向纵深推进、向实处发力;以普法宣传提升法治素养。结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推动执法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开展普法宣传2000余场次,有效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依法经营能力。
着力化解涉企纠纷,实现从“单一调处”到“多元共治”。建立“调解+”工作机制,做好调解这篇“大文章”。推行“调解+赋强公证”机制。聚焦金融纠纷化解,制发《关于全面推广赋强公证促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推动公证机构主动与法院、金融监管机构及商业银行对接,设立公证调解室,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今年以来办理诉讼领域金融矛盾纠纷500余件,调解协议执行率超90%;推行“调解+仲裁确认”机制。将调解贯穿仲裁办案全过程,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对调解成功的协议,通过仲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节约诉讼资源,成功调解金融案件433件,涉案标的额1600余万元,平均化解周期缩短50%;推行“调解+行政复议”机制。制发《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实施办法》,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设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健全全流程调解机制,对涉企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送达、全程保障”,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5个工作日,调解和解率达35.9%,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李洪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