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 李晓哲   2025-12-31 16:19:21原创

12月30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工作以及近期印发的《青岛市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全市工改牵头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眼项目全生命周期,推出了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重大项目“金牌团队”定制化服务模式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今年,青岛市高质量完成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打造项目审批“畅聊智办”智慧服务模式、探索运用AI大模型提升项目报建便利度等4项省级改革试点任务。截至目前,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拿地后最快5个工作日即可开工建设,实现“拿地即开工”。参加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综合排名全国第二,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据介绍,《实施方案》重点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城市危旧住房原拆原建、地下管线更新改造、老旧厂房盘活利用5类城市更新项目,从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协同机制、强化底线管控等3个方面提出9项措施,打通项目从策划生成到投产运营全过程的审批路径,推动审批服务从“分散化”向“集成化”转变。

针对五类城市更新项目的特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单位、改造计划、实施方案等内容。例如,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住房原拆原建项目应通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方式确定改造方案,建设单位持联合审查意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区(市)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根据地下管网管廊更新改造实施计划完善管网综合方案,建设单位依据管网综合方案申请管线更新。

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住房原拆原建、老旧厂房改造等不涉及新增用地和土地权属性质变化的改造项目,无需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可用已有用地批准手续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用地批准手续的,可由区(市)人民政府出具改造地块权属清晰无争议的情况说明。

外墙增加保温层、利用既有空间进行提升等不增加计容建筑面积的老旧小区改造情形,除重大市政干管外200米以下的管线工程,原管位原管径的管线更新工程,不涉及道路规划红线变更的城市道路维修工程,适用工程规划许可豁免。

对于老旧小区改造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及属于低风险的新建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承诺书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申报施工许可。对于老旧小区改造、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等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房屋征收进度、规划许可办理进度及已批准掘路计划,申请按单体或片区等拆分标的方式分期办理施工许可。

《实施方案》推行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老旧住房原拆原建项目联合竣工验收,依法组织参建单位、专项验收部门、项目属地街道、社区及居民代表等共同参与。对满足独立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单独开展联合验收。

历史城区已征收楼院不涉及改建、扩建、拆除重建的,建设单位持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质量验收和消防验收等材料申请不动产登记。危旧住房拆除重建后,申请人可持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及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和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还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因保护利用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需要,确实无法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标准要求的,通过专家论证、依法会商等形式制定科学合理的消防技术方案,作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的技术支撑。明确此类项目消防验收备案的抽查比例100%,确保消防安全底线。

《实施方案》还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式服务,将城市更新项目纳入全生命周期集成办理。通过部门函询、联合会商等方式,协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题,避免企业“多头跑、折返跑”。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李晓哲)

责任编辑: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