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增量 山东发布2026年首批经济政策清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2025-12-31 19:45:13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6年促进经济“稳中求进、

提质增效”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鲁政发〔2025〕1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6年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政策清单(第一批)》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提质增效”

政策清单(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创新政策集成供给,加力做足增量、遏制减量、应对变量,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发挥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巩固服务业向好态势

1.加快培育服务业优质增量,从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建项目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进一步做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盘子。(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加力支持服务业稳运行、优结构,从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1.5亿元,对现代服务业项目给予补助。其中,安排9000万元,围绕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科技研发、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领域,支持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项目建设;安排6000万元,聚焦服务业骨干行业,支持互联网批发、专业市场、多式联运、仓储物流等重点领域优质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增强服务业专项政策资金引领撬动作用,省级筹集资金,扩大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支持服务业平台经济和重点行业领域平台型企业发展,支持高成长性企业稳定经营和优质经营主体培育壮大,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进一步提高服务业贡献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4.促进海洋服务业发展,省级筹集1亿元资金,支持一批海洋公共管理服务、海洋科研教育、海洋旅游等重点领域优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海洋服务业企业年度新增经营性、生产性银行贷款给予一次性贴息。(牵头单位:省海洋局、省财政厅)

5.深入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从省预算内投资中安排5000万元,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攻关项目;其中,对获批国家级应用中试基地的,每个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促进人工智能加速赋能应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6.实施文旅消费提升行动,利用春节、五一、暑期、国庆等节假日,联合金融机构,引导万家以上文旅企业、商户举办千场以上文旅消费活动,通过市场化方式对3A级(含)以上景区、三星级(含)以上旅游饭店、温泉、民宿、旅行社等场景消费给予减免优惠,优惠减免总额度不低于3000万元。完善“引客入鲁”奖补办法,从省旅游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2000万元,对开拓入境和国内旅游市场、拉动文旅消费的市场主体实施奖补。(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7.支持培育文旅融合优质平台载体,统筹安排省旅游发展资金,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市,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市,分别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8.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住房“卖旧换新”业务,推广“帮卖”模式,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房企与购房者签订三方协议,对旧房在约定时间内售出的,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房购买手续;对旧房未在约定时间内售出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联动房企对旧房开展“兜底收购”或退还新房意向金,意向客户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鼓励各市因城施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房的群众发放“以旧换新”补贴。(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推动工业稳产提质

9.对钢铁、有色、化工、汽车、纺织服装等12个行业逐一制定稳增长工作方案,“一业一策”细化举措,支持企业稳产满产、扩能增效,提升行业产能利用率;支持钢铁、铝业绿色低碳转型,完善废钢铁、废铝回收加工配送体系,推进再生资源高效利用。省级统筹资金,实施“技改专项贷”贴息、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等政策,支持开展设备更新、技术创新和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推动传统优势行业加快迈向中高端。(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0.强化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长效机制,健全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加强绿色建材应用项目管理,提升应用比例,加大绿色建材采购力度,引导工程建设项目选用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1.完善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动态征集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融资贷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困难诉求,聚焦破解共性问题,针对性完善政策,惠及更多企业。加大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力度,支持人民法院将拖欠企业账款案件及时立案审理,根据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加强对拖欠主体的强制执行,用法治化手段推动企业应收账款及时回笼。(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

12.支持探索参与海上发射技术研究应用,对商业航天火箭企业或卫星企业依托海上发射平台实施的发射项目,按照不超过购买“发射险”“三者险”两项保费总额的35%给予奖补,每个项目最高奖补300万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3.支持航天产业链创新发展,聚焦航天核心部件研发突破、配套体系协同完善、产业生态集聚发展,面向商业航天领域培育遴选一批具备核心技术竞争力、配套服务水平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奖补,支持开展航天配套技术研发投入、生产线升级改造及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项目建设等。(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4.聚焦重点产业强链增效、核心技术攻关等发展需求,组织实施一批产业规划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产业规划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经费补助。(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三、全力稳住项目投资

15.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谋划推出2000个省级重点项目,统筹专项经费支持重大项目做实前期工作,推动早落地、快达效。从省预算内投资中专列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民间投资运行情况以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排名前5位的市分别奖励15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6.加快发展低空经济,围绕基础设施、装备制造、应用场景三大领域,分别谋划实施50个左右重大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性资金予以支持。编制全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低空应用场景拓展行动方案,开展低空公共航路划设,建设省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研究组建省低空经济发展集团路径模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17.鼓励已投运生物天然气发电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提升安全可靠水平,对生物天然气发电项目,2026-2027年其上网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补贴至0.75元,促进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8.将省属企业立足主责主业实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作为鼓励类项目,对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新增项目、且不属于特别监管情形的,由企业自主决策实施,无需省级审核。(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19.优化土地要素供给方式,将“标准地”供应从工业用地拓展到物流等产业用地,支持工业、物流及相关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等国有建设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扩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探索低效工业用地市场化回购和退出路径。(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20.实施小微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豁免政策,对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的市,辖区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化学需氧量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在环评审批中,建设单位免予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管理台账。(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四、积极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21.跟进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度法规,优化完善产权保护等相关规章、政策;强化反垄断执法,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

22.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完善重大招引项目提级报备、服务协调、信息流转和评价评估制度机制,发布产业链招商投资机会清单、鼓励清单,构建招商引资新模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3.实施标准化战略,对主导制修订高水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补;对建设完成高质量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和10万元奖补,全面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向标准转化。对获批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等秘书处,每项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补;对获批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分技术委员会等秘书处,每项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24.开展高价值专利维权补贴,补贴额度按不高于案件合理维权费用30%的比例核定。海外维权成功的高价值专利纠纷案件,每案补贴金额最高60万元;仅国内维权成功的高价值专利纠纷案件,每案补贴金额最高20万元。(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25.支持企业搭建服务共享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碳计量中心、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质量标准实验室等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五、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

26.实施“万企出海 鲁贸全球”国际市场开拓行动,2026年组织500场以上境外展洽活动,组织10000家次以上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会;对企业参加省市两级组织或推荐展会的展位费、展品运输费等给予展前或展后补贴,对单个展会最高补贴400万元。完善拓展“山东外贸优品库”,对“山东外贸优品库”相关费用给予支持,打造全省外贸优质供应链体系。(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27.加大外贸品牌企业培育,对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开展的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等费用给予支持,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28.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融合发展,2026年统筹资金,聚焦纺织服装、家具家电、汽车零部件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有机化工、电子电器、医疗器械等高附加值产业,重点培育10家左右特色产业带选品中心,开展系列诊断辅导服务,孵化1000家左右企业,为企业开展跨境直播、展示体验、精准对接、品牌孵化、营销推广、AI技术应用等提供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以上政策,未明确起止时限的,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各牵头单位同步制定落实配套措施,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用好“鲁惠通”政策兑现平台,推动直达快享,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定期组织开展政策评估,强化服务督导,及时解决政策落地中的堵点卡点问题,充分释放政策效应,为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周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