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纠纷等,肥城市悬赏7人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1-04 17:07:08
1月4日,肥城市人民法院发布7则悬赏公告,具体如下: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肥城市金元顺石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振,男,1980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尚质村002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800502****。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5)鲁0983民初212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9601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提供行踪线索并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的,一次性发放现金2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68
联 系 人:苏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4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肥城市信通物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广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广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广成,男,1978年7月19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新城办事处西付村4号楼1单元2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780719****。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4)鲁0983民初545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61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提供行踪线索并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的,一次性发放现金2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68
联 系 人:苏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4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肥城市金元顺石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辰,男,1987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河口村473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871229****。

执行依据:(2025)鲁0983民初2128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166727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提供行踪线索并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的,一次性发放现金2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68
联 系 人:苏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4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武惠良与被执行人张显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显金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显金,男,1972年7月7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新城办事处龙山路032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0219720707****。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3)鲁0983民初50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42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提供行踪线索并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的,一次性发放现金1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68
联 系 人:苏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4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宋绪春与被执行人张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伟,男,1981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肥城市安驾庄镇张安村154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810120****。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4)鲁0983民初6411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7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68
联 系 人:苏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4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冯元国与被执行人张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松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松,男,1983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刘杜镇联盟村27胡同14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8219830713****。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4)鲁0983民初610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8772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提供行踪线索并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的,一次性发放现金2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68
联 系 人:苏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4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灿勋与被执行人杨庆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庆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庆辉,男,1990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孙伯镇东呈村493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900108****。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3)鲁09民终302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4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提供行踪线索并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的,一次性发放现金2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68
联 系 人:苏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4日
(肥城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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