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1-01 19:02:32原创

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全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禁用区域、排放标准、管控阶段等作出系统规定。该政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政策背景:为何要“升级”管控?

2018年日照市首次依法实施了高排放工程机械禁用区域的政策,并于2022年进行了调整,政策实施以来,减排成效显著,为有效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现行对国Ⅰ机械的禁用政策已不能满足当前的污染防治工作需要,且京津冀等周边地区逐步全域禁用国Ⅱ及以下机械和超过Ⅲ类限值的机械,我市急需完善更新相应的禁用政策,防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跨省市作业带来的环境污染。

二、重要举措:管控更严、更智能、更统一

《通告》立足于当前污染防治新要求,致力于构建系统严密、精准高效的管控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明确机械种类与高排放标准,确保管控精准有据

《通告》明确了适用的机械种类,并给出属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4类判定情形,加严了认定标准,为精准识别和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供了明确依据。

(二)分阶段分区域推进,实现管控范围全域覆盖

充分考虑机械更新实际,政策分两个阶段实施,逐步将国Ⅱ及以下标准或超过Ⅲ类限值的机械禁用区扩大至全市行政区域。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在第一阶段将各类施工工地、矿山、物流园区、工矿企业、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等重点场所划定为禁用区,这一安排体现了“抓住关键、精准发力”的治理思路,通过率先管控这些机械使用强度大、排放集中的区域,能以较高的管理效率获得显著的减排效果。

(三)实施综合管理措施,强化精准与应急监管

《通告》同步强化了技术监管、清洁引导与应急管理。在技术监管层面,明确要求对禁用区内燃油机械实施“定位联网+重点场所登记”的精准监管,实现机械使用轨迹可追溯,为依法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在清洁引导层面,明确鼓励使用电动或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机械,推动机械结构向清洁化升级;应急管理方面,规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机械使用人须在此基础上执行更严格的应急管控措施,形成“常态+应急”的完整管理体系。此外,还明确了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时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禁用限制。

三、你问我答:公众关心的几个问题

1.问:如何查询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阶段?

答:一是通过查看机械发动机铭牌上型式核准号、信息公开编号;二是通过“爱山东”App中的“山东省非道路机械排放监管平台”查询。

2.问:在用燃油机械如何安装定位装置?

答:凡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环保号码的在用燃油机械,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免费安装,不收取机械所有人任何费用,避免因成本问题影响政策执行,也请大家积极配合。

3.问:发现违反本通告或者冒黑烟等违法违规的机械怎么办?

答:欢迎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环保随手拍”等方式进行举报,共同参与监督。

四、展望:共建共享“日照蓝”

《通告》的出台,标志着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进入全域化、精细化、智能化新阶段。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政策落地,持续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建设美丽日照贡献力量。

来源: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洪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