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出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管理办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马瑞琳 2026-01-05 14:30:57原创
日前,记者从东营市气象局获悉,《东营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实施。该管理办法明确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机制和各级各部门、媒体的责任,同时依据东营地理特征和重点产业,制定了有针对性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责任制度,通过制度推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速率,填补了东营市在该领域的政策空白。也通过畅通传播渠道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全民应对极端天气和气象灾害的能力。
管理办法共十七条,着重围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的职责分工规范与要求、保障措施进行了细致划分和明确要求。办法明确提出,市县两级政府应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包括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设施和传播渠道;乡镇和街道办、村(居)民委员会有向辖区内公众广泛传播预警信息的责任。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18个部门须建立快速有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渠道。尤其是海上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储存与运输、野外作业等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行业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责任制度。
管理办法同时规定,各单位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必须保持预警信号的内容完整(包括发布该信号的气象台名称和发布时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删减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内容,不得传播虚假、过时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日益增多。东营市地处黄河入海口,地势低平,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易受台风、暴雨、冰雹等多种气象灾害影响。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工作的法规空白,首次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制度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和水平。
早预警才能早行动,广泛知晓才能全民防范。预警信号的传播速度和传播广度关系到气象灾害能否“防在未发之前、抗在第一时间、救在关键环节”。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通过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达速度,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知晓面的方式,推动全市各行各业和普通居民能够做到气象灾害“先知先觉先准备”,进一步提高居民和企业的防灾意识,通过拉长灾前应对时间的方式提升全民防灾抗灾能力。将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物资在气象灾害发生时的风险,减少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
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相关领域和普通居民、企业中的传播速度和覆盖度,进而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建设完善预警信号快速传播渠道,将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及时、准确、规范地传递到社会各界,推动各部门迅速响应、科学应对,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防护的期望与需求,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融入城市综合治理,为保障城市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大众新闻记者 马瑞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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